kafka 发表于 2013-7-8 11:22
请问lz办了几个公证?中介说单独的出生公证认证很可能通不过。。。
具体要看申请的是哪种类型的的签证啦~ 我当时是出生证明,医学出生证,未婚证明和户口都公正认证了! 保险起见啊。。。。但是出生证明肯定是最必须的文件。你可以去荷兰领馆的官网上看呐~我是上海领区的。
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细则:
事项 | 需要递交的文件 | 1996年3月1日之前出生的,
需要递交三个文件:
| 1. 经认证的出生公证书(#),并注明:
以及
2. 下列三种文件之一:
- 经认证的申请人父母的户口本(*),上面需记载的申请人的出生情况;
或者 - 经认证的医院签发的证明(#),上面需明确注明该证明可以用于办理户口的出生登记;
或者 - 经认证的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出生的证明(#)
以及
3. 经认证的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的公证书 (*)
| 移民归化
1996年3月1日之前出生的,
需要递交两个文件:
| 移民归化
1. 经认证的出生公证书(#),并注明:
以及
2. 下列三种文件之一:
- 经认证的申请人父母的户口本(*),上面需记载的申请人的出生情况;
或者 - 经认证的医院签发的证明(#),上面需明确注明该证明可以用于办理户口的出生登记;
或者 - 经认证的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出生的证明(#)
| 1996年3月1日之后出生的,
需要递交两个文件:
| 1.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在申请人亲自递交申请时提交)
以及
2. 经认证的该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书(#)
| 没有按时登记的出生: 视个别情况有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
| 请参照上述关于办理出生公证书之规定,视个别情况有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
| 结婚:
需要递交三个文件
| 1. 经认证的结婚证(红色)的公证书(#)
以及
2. 结婚证原件,(在申请人亲自递交申请时提交)
以及
3. 经认证的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上面需有公安局/派出所注明的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的信息.
| 未婚声明:
需要递交两个文件
| 1. 经认证的由民政部门签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公证书(#)
以及
2. 经认证的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
| 离婚:
需要递交两个文件
| 1. 下列两种文件之一:
- 经认证的法院判决书的公证书(#);
或者 - 经认证的离婚证的公证书(#)
以及
2. 经认证的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上面需有公安局/派出所注明的该申请人的离婚状况的信息
| 监护权:
需要递交四个文件
| 1.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在申请人亲自递交申请时提交)
以及
2. 经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书(#)
以及
3. 经认证的法院判决书的公证书(#)
以及
4. 经认证的监护人/父母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 死亡:
需要递交一个文件
| 1. 下列两种文件之一:
- 经认证的由公安局签发的死亡证的公证书(#);
或者 - (如果申请人在医院死亡)经认证的由医院签发的死亡证明的公证书(#)
| (#) 公证书是指由民事公证机构签发的,以证明/确认某事项(如出生)的发生并包含所有相关信息的文件。
证书/证件公证书是指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证明该证书/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并属实。供在中国境外使用的公证书需由中文以及英文翻译组成。该翻译件由公证处出具并装订(需要盖章,蜡封,用线装订或者使用其它一旦拆开公证书就会毁坏掉的材料)。在荷兰,将优先参考原始文件里的中文文本。
(*)关于户口的要求仅针对中国公民。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也可以是其集体户口页。如申请人与其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并已更新相关信息,则仅认证该户口本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