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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东签订一年合同,说好的可以居住4个人签4个地址,但是
过了大半年时间后市政厅来查房,说只允许报两个地址,并且要罚租客钱.
因为之前房东卖地址卖太多了.
房东不但不给解决,协商2个多月了,眼看着房子要到期了,房东又不打算退押金
该怎么办?

精彩评论3

蛋糕爱好者  四海霸王  2013-5-31 08: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有押金条吗?
可以先不搬走,把押金住回来再走。
huanwuhan  见习海盗  2013-6-8 23: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楼主,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了呢?
qywlovejyx  中级海盗  2013-6-9 00: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朋友的房子,还没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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