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西海游士 于 2013-5-24 14:49 编辑
众所周知,2013年6月1号起,IND开始执行新的移民政策。改革后的体制中,最重要的就是引入了“保荐人”这个概念,并以此理顺了移民申请的程序。 这个新的“保荐人“体制分为两大系列:一大系列是“私人性保荐人”,另一大系列是“机构性保荐人“。这种私人保荐人无需经过IND认证。凡是申请家庭团聚的个人,都可自动成为“保荐人“。前些天本游士已经翻译了IND的有关私人”保荐人“的有关文件要点。现在择要翻译介绍IND有关”机构性保荐人“的规定:
谁是机构性“保荐人“? 1. 接受外国学生的荷兰各类学校(大学,大专,专业技术学院等); 2. 和国外有交流性质的机构:例如文化交流,交流生(au pairs), 等; 3. 科研机构: 4. 需要引进外国劳工的公司。劳工又分两种:拿工资的;季节短工;实习生;另外一种就是高科技或高技术移民,以及拿欧洲蓝卡的移民。
怎样才可以成为机构性“保荐人”? 任何荷兰的机构和公司,如果想要引进外国劳工,高技术移民或者短期交换、交流人员,都必须到IND去注册登记,接受IND的规定,得到IND的资格认证,缴纳资格认定费,保证严格执行IND规定的管理程序,接受IND的监督,在IND正式公布后就成为正式的机构性“保荐人”。以上4种机构的管理程序有共同点,也各有不同(详见IND文件的第四和第五条)。
成为机构“保荐人”的好处是什么? 1. 移民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保荐人向IND提出移民申请; 2. 进人的程序速度加快。不需要劳工许可证的两周内批复;需要劳工许可证的7周批复,大大缩短了等待时间。 3. 机构“保荐人”向IND提出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减少。申请人的档案保存在机构保荐人那里(管理方便,避免了过去一次又一次索要同一文件给申请人带来的多次麻烦—本游士注)。 4. 机构保荐人和IND建立固定的联系点。
如果不遵守IND规定,对机构性“保荐人”有什么惩罚? 1. 吊销保荐人的保荐资格; 2. 撤销相关移民的居留; 3. 警告,罚款。对于严重事件可以不警告立即重罚; 4. 可以送交司法部做刑事案件处理,重罚,直至坐监; 5. 承担相关人员的驱逐遣返全部费用。
具体细节请参看IND的原文:http://www.ind.nl/Klant-informatie/Documents/3075.pdf
本游士只加一个注释:有人最近提出过这样(可笑)的问题:公司或者机构怎么重罚?当然不可能把,比如说整个大学(或者餐馆),关进监狱吧?但是主管人如果有意欺诈谋利,那是个人行为,在这个新制度中当然要承担刑事责任,照样可以被开除,罚款,坐监。这个大学也就会被IND取消保荐人资格。即使是其他组织机构,例如贸易公司/餐馆等,也可以行政上被查封,经济上被罚款,刑事上责任人坐监。看看最近保加利亚人欺诈荷兰福利金的案例吧!当事的荷兰职业介绍(有组织犯罪)所被查封,没收财产,主管人被起诉坐监。这恐怕是常识,还需要再提出来讨论吗?!IND的惩罚条例,目的就是威摄,为了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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