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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j familie- en gezinsleden gaat het meestal om:
• een echtgenoot of echtgenote
• kinderen onder de 18 jaar
De voorwaarden voor toelating verschillen per familie- of gezinslid. Hieronder staan de belangrijkste voorwaarden.

大家注意,他们的定义是你的配偶和你小于18岁的子女。当然他们用了meestal这个字眼,只是对个例,他们有解释权。所以这个他们取消18岁以上你的子女和65岁单亲来荷的政策不冲突,所以,也就是说,65岁单亲来荷的政策取消了。乘荷兰的政策与欧盟的政策有冲突,我想提出我们的觉得他们没有人性的呼声,如果想加入我的行动,希望你们和我联系,因为我要和相关机构和律师联系,但是我想知道有多少人反对?如果我去和他们提反对意见,他们说只有你的呼声,其他人都不反对。

不需要你们出钱出力,我自己找律师,找负责机构交涉,但是我在准备过程中,我想了解到真实数据,有成绩了,大家一起受用,我自己出钱找律师,我就一个老母在家,不管什么怎么样我都要去抗争。因为近十年的荷兰生活,有孩子这里长大,要选择回国是最后的一步棋,但是我觉得只有中国人独生子女多,所以我们要有反抗的呼声给荷兰政府,我不想在选择最后的退路是觉得遗憾,我曾经没有努力过。

谢谢支持,希望大家顶。

现在觉得出门在外,如果你们有兄弟姐妹在国内可以照顾你们的父母,你们应该感谢他们,至少你在父母照顾方面的压力要小很多。

独生子女的朋友们,谈谈你们的想法和解决知道,或者和我一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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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xf + 1 支持
篮球风 + 2 很给力!
simadragon + 1 赞一个!支持。 至少积极寻求办法。.
dania + 8 + 2 很给力!
amy57j + 2 虽然觉得很难,还是要鼓励下你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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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31

maolihui  四海霸王  2013-5-18 07: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hi, I agree with you!!!!!!!!!!!!!!!
西海游士  四海霸王  2013-5-18 08: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帖最后由 西海游士 于 2013-5-18 12:51 编辑

出发点是好的,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同情的,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精神。但是绝对法律套错了,没有起步就失败无疑。要知道,荷兰的法律“家庭”定义中,父母是绝对不在其中的。你是中国人,也不见得懂中国。即使在中国法律中,你自己的家庭中也不包括父母。你成年后未婚就是“单身”家庭。要不然,离婚分财产时,世界大多数国家怎么从来不会提到父母必须分多少?!在全世界,家庭就是夫妻加未成年子女,是以夫妻对偶(同性恋例外)再加直接血统后代为基础的。你想从家庭团聚法“家庭”这个角度去推翻IND的家庭定义,把父母加进去,基本可以说是徒劳的,没有什么成功可能。不要说在荷兰,就是在中国你也没戏。不是泼冷水,事实如此。退一万步说,即使有法官想要把父母这条加进去,荷兰ZF绝对会上诉。不要说是律师出面,即使是二院议员提案修法,也注定失败。因为整个法律体系都要改,影响太大了-- 单从后果出发,如果那些xxxxxx,xxxx, xxxxx等国家来的人也要公平援引这一条,如何是好?无法收摊!在法律整体的利益前,你太渺小了。

我想,你只有从你自己个案出发,请求个案处理,在那个例外中找机会(meestal之外)。既然是个案,你找兵买马靠人多势众反而坏事,自我否定。你只能强调中国独生子女这一特殊政策的理由!你还一定需要一个大牌知名移民的律师才行,一般的移民律师无济于事,更不要提那些所谓中国(假)律师!花费也会很浩大,是否承受得起?但也有可能收费可以承受,那要看这个律师的同情心和他自己的事业发展着眼点了。

再说,社会经济的后果也要考虑到。家庭团聚中的必须条件还有:经济抚养和同一居址。有个中国老公尚且罢了,如果是个中国媳妇,甚至是个老外配偶,你看是否现实?!经济上是否承担得起?同住的可能性和长久性是否存在?.....荷兰华人的家庭悲剧还少吗?

另外,我在美国加拿大的很多朋友亲戚,他们的父母都有绿卡移民了,但是老人们真正待在那里时间并不多,而且越老回国时间越长。相当多的因为超期,绿卡作废了,白费了子女们一片好心(当然税务好处不提)。老人们需要他们自己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他们也有自己的心理需要,旁人无法取代强求,子女应该理解体谅才是。

否则,你只能考虑移民其他国家,到那些可以带父母来的国家去了。人生在世,两全其美的事情不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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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newbird  初上贼船  2013-5-18 11: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西海游士 发表于 2013-5-18 08:34
出发点是好的,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同情的,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精神。但是绝对法律套错了,没有起步就失败无 ...

说的好,但是我并不是想推翻他们对家庭的定义,我只是想提醒一些人让他们知道新政策对我不是解决出路。当然我会考虑个案情况,因为我没有得到支持,看来和我一样情况的不多。其实我主要想对新政府取消原来但亲来荷的政策。
我的邮箱是rainbowheh@gmail.com. 很希望得到你的电话,能否交流一下,我很感谢你的一些想法。
但是我不会轻易放弃。
谢谢先。

西海游士  四海霸王  2013-5-18 11: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帖最后由 西海游士 于 2013-5-18 17:00 编辑
onlynewbird 发表于 2013-5-18 12:44
说的好,但是我并不是想推翻他们对家庭的定义,我只是想提醒一些人让他们知道新政策对我不是解决出路。当 ...

和你同样情况极多,但是像你这样有冲力的极少。我要是荷兰法官,问你是否可以改变中国法律,把父母加进你的“家庭”去,你如何对答?法官也不是刁难你,如果你自己的祖国有这样的法律,那么事情就简单了,他就可以简单援引一下,给你开个例外,判法有据了。

单亲来荷兰规定的取消,也是事出有因的。你自己去查查案例,就知道了。问题太多了!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完美。荷兰家庭团聚的“保荐人”新政,IND如此立案自己也是一肚子苦水---有苦难言呀!

知不能而为之,真乃悲剧英雄啊!佩服。进展如何还请告知,本游士也虚心好学。




onlynewbird  初上贼船  2013-5-18 14: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西海游士 发表于 2013-5-18 11:50
和你同样情况极多,但是像你这样有冲力的极少。我要是荷兰法官,问你是否可以改变中国法律,把父母加进你 ...

谢谢游士提醒。希望能和你多聊聊,本来孤家寡人,工作,带小孩,本来没有精力研究,但是就是因为荷兰之前有个单亲政策,所以决定漂居荷兰,我觉得自己选择解决不入荷籍还是正确的,世事难料。

但是我还会作努力的,多沟通。

可否给些更多详情。
疯爷  高级海盗  2013-5-21 10: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顶,作为单身子女的我支持你
ilovebeijing201  见习海盗  2013-5-21 11: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自古忠孝难两全,,,,您就看的开点,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都被你占全了。。。。老娘来这里,自己家庭也能够来这里。。。。
hryspa  高级海盗  2013-5-21 12: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比利时
顶~~ 现在还没有面对这个问题,不过将来可能会的.
a+b+c  见习海盗  2013-5-21 13: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本帖最后由 a+b+c 于 2013-5-21 16:03 编辑
西海游士 发表于 2013-5-18 08:34
出发点是好的,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同情的,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精神。但是绝对法律套错了,没有起步就失败无 ...

你的道理是一方面。但原来既然承认单亲父母可以来,必然也有他们的法律依据和社会原因。可见他们有这个政策必不单是针对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而制定的。虽然的确有绿卡父母,长期不去移民国而取消。可毕竟有需要依靠子女的父母存在,国家需要在保证大多数公平的原则下,不忽略弱势。本国国民的父母处于弱势,出于人道,照顾一下,我想是这个政策的出发点。移民政策越来越紧是有其原因。但你所解释的原因,并不能说服我接受这个新变化。楼主的原意是要发动大家一起来反对这个政策,就从他个案出发,如果上诉到高院成功了,这当然会惠及楼主自己,更是普惠大众,不能用“个案”这个词来如此简单评价。最近办绿卡的价钱可以申请退款,就是个惠及个体和普惠大众的好例子。

最后,就算不懂任何法律或者法理。表达对政策的不满,是公民基本权利。做不做的成,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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