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签证之前,荷兰的学校要求我提交“Original proof of sufficient funds to cover your costs of living in the Netherlands. ”。不想把钱先打到荷兰学校的银行账户,等我到荷兰后学校再打到我的荷兰账户上。我咨询了国内的银行,打算开bank statement. 但是荷兰对bank statement的要求比较苛刻,比如“certificate of deposit”是不行的。
是在不行也只能听学校的把钱先打过去。。。但是我觉得这样真的好不fair。北京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题头就是“certificate of deposit”, 这个学校明确表示不接受的。工行的题头是“certificate of personal creditworthiness",可是上面没有银行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这点学校表明又不接受。。。好不fair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