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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hehe  海贼王  2013-3-19 09: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leonlinlin 发表于 2013-3-18 19:33
只要证明孩子是他的,至少在中国就也构成重婚事实了,荷兰的法律鉴定不是很清楚,相信应该也类似的。
...

"相信应该也类似的".... 这个想法很美好,很innocent, 这种情况最多就是判个抚养费
microsoftrustic  见习海盗  2013-3-19 09: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开心@ 发表于 2013-3-19 08:37
"看您的图像估计你应该是个女生,也应该有恋爱的经验,我不知道你谈恋爱的时候是怎样的,但我的就很恐怖 ...

谢谢您的关心,但你给我的感觉是怀疑,讥讽,幸灾乐祸比同情更多些,也罢,毕竟这世道什么人都有,事实与否我不需要向你解释什么,也没这个必要,来这里发贴是万不得已,让战友们替我送信也是无奈之办,如果我在站在你的位置的话我不会去质疑或者是讥讽些有的没的,因为毕竟当事人所受的伤害已经够多了。

P.S,如果您是带着怀疑的态度来看我的贴的话,那就请您别再关注了,我不需要这种所谓的"关心" 谢谢.

vis  高级海盗  2013-3-19 09: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嗯,荷兰如果做DNA鉴定至少要等楼主把BB生出来再谈来荷兰讨说法了. 虽然这件事情上不存在重婚一类的说法(因为的确也没有婚), 我也听说过可以通过亲子鉴定叫他负起责任, 最好是希望准爸爸能主动担当责任. 否则的话我估计荷兰政府也会同情楼主的遭遇, 会尽量帮忙争取权益.  

楼主妹妹可以翻墙的话那也可以看看同姓的朋友下相册里有没有关于他的照片, 是不是这些人和他之前同你说的有同样的瓜葛
loudking    2013-3-19 10: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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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奔走  见习海盗  2013-3-19 10: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vis 发表于 2013-3-19 09:40
嗯,荷兰如果做DNA鉴定至少要等楼主把BB生出来再谈来荷兰讨说法了. 虽然这件事情上不存在重婚一类的说法(因 ...

这男人可以不付抚养费,亲子鉴定也是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去做的,他可以为了逃避责任不去做这个亲子鉴定。还有有人说到重婚,在荷兰即使你和3个女人有孩子也不会判重婚,因为也许就做一次也有可能有孩子,也就是说这个孩子他可以不付责任。不管怎么样,孩子无辜,楼主无辜,而他老婆更无辜,突然在婚姻中出现一个人还有了小孩,我想很多女人都无法接受吧。感情这回事别人都无法理解,所以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更不能未婚先育,这种事情在中国真的很危险。荷兰单身也可以上户口,女人照看孩子无法工作,会给你救济金,在中国不结婚连户口都没法上,正式的学校进不去,什么福利更没有。这些都是另一个生活在深圳的单身妈妈说的,不过她的经济很好。

自强不息  中级海盗  2013-3-19 11: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既然已经确定他有心要避开你,与其这样无休止的纠缠下去,还是拿掉他重新开始吧。生下来你还有很多想像不到的困难会发生。女生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YUEN  初上贼船  2013-3-19 11: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microsoftrustic 发表于 2013-3-19 09:16
谢谢您的关心,但你给我的感觉是怀疑,讥讽,幸灾乐祸比同情更多些,也罢,毕竟这世道什么人都有,事实与 ...

ni  bei zhe  nan ren  huai yun shi ,zhe nan ren  ying gai  quan ni da diao hai zi le ba ?
nan ren pao le ,ni zi ji de mu di mei da dao ,ba zi ji ye pei jin qu le .
ni yun qi tai bu hao le .
nv ren bu ying gai na hai zi dang you er .

microsoftrustic  见习海盗  2013-3-19 12: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触电仔 发表于 2013-3-19 03:16
我觉得男人真的太坏了,太伤心了

在荷兰的中国朋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对我的关心与帮助,辛苦大家了,一位善心人士给我发站内信说在阿姆斯特丹的唐人街遇见过我的ex男朋友,另外一位善心人士说她丈夫跟我的ex男朋友是朋友之前还有通过电话,再加上他隐藏自己在FACEBOOK上面的图片和资料,可以肯定他已经安全回到阿姆斯特丹,也知道我正在找他,只是不想与我联系罢了,看来只能用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了,目前正在与荷兰当地和中国的律师咨询具体事宜,期望也不大,因为中国的律师说荷兰当地法律比较保护当地人的权益等,总之谢谢各位的关心与帮助,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坚强的。

P.S,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大家能把我的遭遇转告给其他的女生,认清这个人渣,不要再有另外一个受害者了,这样的遭遇太可怕了。

谢谢,祝各位平安,顺利!
shangshanyi  高级海盗  2013-3-19 12: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同情MM。说句实话,你才28,没必要犯得着为这个负心汉生这个baby,因为生下来注定是个悲剧。如果你只是一般工薪家庭的话,这会对你的家庭会影响很大。多想想你的父母吧,MM!趁早做了断,花一两年的时候好好去调整自己,重新找个好男人去。Bless!

@开心@  中级海盗  2013-3-19 12: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microsoftrustic 发表于 2013-3-19 09:16
谢谢您的关心,但你给我的感觉是怀疑,讥讽,幸灾乐祸比同情更多些,也罢,毕竟这世道什么人都有,事实与 ...

如果我怀疑你,我就应该这样的写:1, 你是否明知对方有妻子?然后在你怀孕后逼婚不成功,对方在你的胎儿6个多月了还没有顺利离婚,最后只好一躲了之?

2,你是否是知道对方的地址的?来这里找人,只是利用大家的同情心来人肉对方,用这样的方式来给对方施加压力?否则,走到怀孕6个多月的地方,两个相爱的人儿,怎么可能连最基本的地方的情况都不知道呢?如果是,你就不是大家认为的善良。

我要是讥讽,我就会这么写:你已经28岁了,不是16岁的小女生了吧。


我要是幸灾乐祸,我就会这么写:这就是不爱自己的后果。


毕竟事情只是一面之词,我只是提出一点点的疑惑:如果对方有妻子有孩子,大家这样的鼓励你把孩子生下来,你的做法,是否伤害到了人家妻子孩子的权益了。就被你扣上了这么多的帽子,你真的很善良!




你为了真的找人也好,用面纱泄愤也好,把和自己交往过的人的私人信息带着主观观点的放在网上让大家去人肉,对对方的名誉肯定会有影响的。我只是不赞同这点而已。试问看帖的人,如果主角是你们,乐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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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m1014 + 1
六只鸡 + 1 很给力!
最爱花猫 + 1 赞一个!
不在奔走 + 1 也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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