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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秋天的落叶 于 2012-7-8 08:02 编辑

文件认证
在中国的文件认证信息 申请办理文件 外交部可以帮助荷兰公民在中国申请办理官方文件吗? 不可以。您需要亲自或委托亲属/朋友办理相关文件。荷兰外交部,或是荷兰驻中国大使馆,驻上海/广州领事馆都不能够帮助您办理此事。您需要自己负责办理下述相关文件。 请注意: 从2012年6月1日起,认证文件启用新的规定。新规定中附加了办理公证书的依据材料的公证书,以向荷兰公共权力机构(如市政厅和IND)证明该文件内容在中国签发并由中国相关机构备案。请查看下述新规定细则。 注意: 在新规定中,户口本在很多方面都是需要的,而实体公证书的要求减少了。在很多情况下,新规定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认证的办理公证书的依据材料的公证书。 证书/证件公证书是指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证明该证书/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并属实。依据材料是指由中国公共权力机构依据官方登记的信息而签发的证明,以证明/确认某事项(如出生)的信息。 过渡期的安排: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申请正在受理中,可以接受旧的公证书。截止至2012年7月31日,大使馆/领事馆将仍然接受根据2012年6月1日之前的认证规定而办理的公证书。 也就是说,截止至2012年7月31日,大使馆/领事馆仍然接受申请人因护照申请,签证/MVV申请而递交的根据2012年6月1日之前的认证规定而办理的公证书。 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递交的MVV申请并被批准的申请人,仍然可以使用旧的公证书办理居留许可证以及市政厅的登记。同样情况也适用于在荷兰递交的MVV申请并被批准的申请人,他们仍然可以使用当时递交的文件在大使馆办理MVV,以及办理居留许可证和市政厅的登记手续。 截止至2012年7月31日,在荷兰办理的事务,如在市政厅的护照申请或是婚礼筹备,荷兰当地市政厅也仍然接受根据2012年6月1日之前的认证规定而办理的公证书。 国籍申请将没有过渡期的特许。新规定从2012年6月1日生效,没有例外。如果在2012年6月1日之前仍在受理中的国籍申请,IND会给申请人足够的时间以办理新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请牢记: 即使有过渡期的特许,我们依然强烈建议您按照2012年6月1日颁布的新规定办理相关认证文件,以方便您在荷兰的后续手续,如居留许可延期等等,到时您将需要提供新规定所要求的所有认证文件。
荷兰政府制定的规定,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出生证明
需要递交的文件
1996年3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递交三个文件:



















1. 经认证的出生公证书(#),并注明:

  • 出生日期
  • 出生地点
  • 父亲和母亲的姓名
以及
2. 经认证的签发该出生公证书的依据材料的公证书。这些依据材料可以是下列三种之一:

  • 申请人父母的户口本所记载的申请人的出生情况(*)
  • 医院签发的证明,并明确注明该证明可以用于办理户口的出生登记
  • 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出生的证明
以及
3. 经认证的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
1996年3月1日之后出生的,需要递交两个文件: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在申请人亲自递交申请时提交)
以及
2. 经认证的该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书
没有按时登记的出生: 视个别情况有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

请参照上述关于办理出生公证书之规定,视个别情况有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




婚姻:
需要递交三个文件
1. 经认证的结婚证(红色)的公证书
以及
2. 结婚证原件,(在申请人亲自递交申请时提交)
以及
3. 经认证的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上面需有公安局/派出所注明的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的信息.
未婚声明:
需要递交两个文件
1. 经认证的由民政部门签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公证书
以及
2. 经认证的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
离婚:
需要递交两个文件
1. 经认证的法院判决书的公证书
或者
1 经认证的离婚证的公证书(当原结婚证退回时签发的)
以及
2. 经认证的申请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上面需有公安局/派出所注明的该申请人的离婚状况的信息
监护权:
需要递交四个文件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在申请人亲自递交申请时提交)
以及
2. 经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书.
以及
3. 经认证的法院判决书的公证书
以及
4. 经认证的监护人的完整的并更新的户口本的公证书 (*)
死亡:
需要递交一个文件
1a. 经认证的由公安局签发的死亡证的公证书
或者
1b. (如果申请人在医院死亡)经认证的由医院签发的死亡证明的公证书

(#) 供在中国境外使用的公证书需由中文以及英文翻译组成。该翻译件由公证处出具并装订(需要盖章,蜡封,用线装订或者使用其它一旦拆开公证书就会毁坏掉的材料)。在荷兰,将优先参考原始文件里的中文文本。

(*) 关于户口的要求仅针对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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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57j + 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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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4

amy57j  ↗总版主↗  2012-7-6 05: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LZ,谢谢分享。

如果是转载的,需要注明出处的,以免不必要的纠纷。谢谢。
sonicbidd  中级海盗  2012-7-6 09: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弱弱的问下  我的出生证原件被我弄丢了 只有以前双认证过的文件  这样可以么
lucy11  四海霸王  2012-7-8 08: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香草依依  高级海盗  2012-7-8 17: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现在的户口本上 未婚的话,婚姻状况是空白的,没写未婚2字,叫派出所的人打上去,说现在未婚的都是空白的,不打。 不知道有没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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