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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1122  ↗分区管理员↗  2012-6-9 21: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比利时
shirley8 发表于 2012-6-9 21:19
我想老板也受到教训了,下次再次发生,他一定不会做同样的傻事了。所以他上报纸说,同时对大家一个警告。 ...

哎,现在只能安慰安慰他了,当花钱挡灾了。吸取教训,以后就好了,还好事情没有弄大,只是罚款了事。
orangeskin  高级海盗  2012-6-9 21: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下次找人打他们,最好找黑黑,或者阿拉伯人,说不定不用打,喊2嗓子就乖乖的走了。
中国人就是tmd好欺负。
wz839197636  中级海盗  2012-6-9 23: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shirley8  ↗版主↗  2012-6-9 23: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orangeskin 发表于 2012-6-9 21:27
下次找人打他们,最好找黑黑,或者阿拉伯人,说不定不用打,喊2嗓子就乖乖的走了。
中国人就是tmd好欺负。 ...

黑人就是凶成名,看样子都吓死人了,呵呵(不过他们力气也相当的好。中国人都比较瘦小啊。。)。


shirley8  ↗版主↗  2012-6-9 23: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lynn1122 发表于 2012-6-9 21:23
哎,现在只能安慰安慰他了,当花钱挡灾了。吸取教训,以后就好了,还好事情没有弄大,只是罚款了事。
...

他说有保险,所以这钱好像不用自己出。不过就留了案底。
jinxx  四海霸王  2012-6-10 10: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帖最后由 jinxx 于 2012-6-10 11:29 编辑
TonyXiang 发表于 2012-6-9 18:24
除非你的生命受到威胁必须正当防卫,不然任何时候出手暴力都是不可容忍的滔天罪行,这才是一个文明和法制 ...

那如果他偷你东西呢?他威胁别人的生命呢?你出手也算“滔天罪行”?
你去看看美国大片好了,人家宣扬的都是啥?
阿汤哥们拍的好些所谓“硬汉”片子,说白了其实都是一言不合就上手的
看片的时候高呼过瘾啊~英雄啊~,一边暗自想,这玩意“他不合法”吧?

由于维权成本太高,暴力反抗又“不合法”,于是对非暴力侵权只能忍
这就是日本黑社会盛行的原因了
“非暴力讨债”,“非暴力收取保护费”
你敢动人家一根毫毛,人家就叫警察来让你交罚款
长此以往。。。。。
于是日本现在黑社会是合法的
美国和意大利虽然黑社会还不合法,不过大家做法类似了
所谓“现代社会的准则”,就是让屁民都变成羊,让有钱、有权,或者够野蛮的人来统治社会
于是世界一片和谐~

TonyXiang  海贼王  2012-6-10 10: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jinxx 发表于 2012-6-10 10:21
那如果他偷你东西呢?他威胁别人的生命呢?你出手也算“滔天罪行”?
你去看看美国大片好了,人家宣扬的都 ...

你想的太多了,社会总是能走下去的

它非暴力侵权,你不能非暴力维权?

这是个动态平衡,你觉得维权成本太高,大不了你不干了就是了,坐吃政府救济不是更自在?

大家都不干了这伙人还上哪里去收保护费?自然这伙人就会收敛的,自然统治阶级就会发现这样纵容是不对的,法律会修改,社会阶级关系又会形成新的平衡。

社会总是个动态平衡,各方利益本来就是在不断修改的法律框架拉锯战。

而文明社会的特征是,这个统治阶级、劳动人民,各方之间的斗争、压迫,不再以暴力的形式存在。我从来没说这是公平的,但这是比以前进步的,文明的。
jinxx  四海霸王  2012-6-10 10: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TonyXiang 发表于 2012-6-10 11:34
你想的太多了,社会总是能走下去的

它非暴力侵权,你不能非暴力维权?

好吧,您是圣雄
我退散
heel  四海霸王  2012-6-10 12: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TonyXiang 发表于 2012-6-9 18:24
除非你的生命受到威胁必须正当防卫,不然任何时候出手暴力都是不可容忍的滔天罪行,这才是一个文明和法制 ...

答非所问。法官已经判罚了这位老板,你在此重复一遍判决,有讨论的必要吗?另外什么叫“不可容忍的滔天罪行”?对于“不可容忍的滔天罪行”的判罚程度是多少?看清楚主贴中的报道,此案件中法官只罚了老板5小时监禁,400欧罚款。你用这个程度的判罚来界定此报道中的老板犯了“不可容忍的滔天罪行”,你是在这里嘲笑荷兰法律呢,还是你自己入戏太深啦,呵呵。

重问一遍,假设,当你遭到小孩子的无端侮辱、欺负或挑衅时,你的利益(经济利益或者精神利益)直接受到损失,而你不能用违法的途径来解决,(说直接点,你不能打他),请问你怎么处理?这里的处理具体指的是,1,怎么声讨你的利益回来。2,怎么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我想以上这两点,才是楼主发此帖想跟大家讨论的关键之处。而非条条框框,大家一看就懂勿用讨论的大道理。

期待你对以上两点的正面回答哦。
TonyXiang  海贼王  2012-6-10 12: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heel 发表于 2012-6-10 12:19
答非所问。法官已经判罚了这位老板,你在此重复一遍判决,有讨论的必要吗?另外什么叫“不可容忍的滔天罪 ...

你在写小说么?

第一楼帖子里有讲到小孩无端侮辱、欺负、挑衅?里面只是说那几个小孩在他店门前骑自行车!其它情节你是亲眼见到了,还是有其它证据材料证明?如果有请出示

我们就事论事吧,说大了就没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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