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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8 发表于 2012-6-9 21:19 我想老板也受到教训了,下次再次发生,他一定不会做同样的傻事了。所以他上报纸说,同时对大家一个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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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skin 发表于 2012-6-9 21:27 下次找人打他们,最好找黑黑,或者阿拉伯人,说不定不用打,喊2嗓子就乖乖的走了。 中国人就是tmd好欺负。 ...
lynn1122 发表于 2012-6-9 21:23 哎,现在只能安慰安慰他了,当花钱挡灾了。吸取教训,以后就好了,还好事情没有弄大,只是罚款了事。 ...
TonyXiang 发表于 2012-6-9 18:24 除非你的生命受到威胁必须正当防卫,不然任何时候出手暴力都是不可容忍的滔天罪行,这才是一个文明和法制 ...
jinxx 发表于 2012-6-10 10:21 那如果他偷你东西呢?他威胁别人的生命呢?你出手也算“滔天罪行”? 你去看看美国大片好了,人家宣扬的都 ...
TonyXiang 发表于 2012-6-10 11:34 你想的太多了,社会总是能走下去的 它非暴力侵权,你不能非暴力维权?
heel 发表于 2012-6-10 12:19 答非所问。法官已经判罚了这位老板,你在此重复一遍判决,有讨论的必要吗?另外什么叫“不可容忍的滔天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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