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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inneegg 于 2012-3-30 18:06 编辑

从今早上班一直到下班,从ggd到微博,到处都在沸沸扬扬的讨论着从2012年4月15日中国增加进口商品税收的事。下午在新浪网主页看了温总理在28日中央国务院常委会议中的讲话,觉得比较困惑,总理的讲话明明是在鼓励进口,减少所谓的贸易顺差,最终达到贸易进出口平衡。
这与早上看到的增加进口商品税背道而驰。于是乎,我在中国海关网,找到了这样一则新闻,如下: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海关网上看看,这里是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1/info362960.htm
大家仔细看看就会发现,这只是一个以讹传讹后扭曲的假新闻。

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
2012-03-30

       3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即:《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另外,根据《万国邮联公约》规定,进境邮递物品是指外国(地区)邮政企业使用万国邮政联盟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我大陆地区投递的物品。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违反了相关规定。最近,海关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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