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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cc 于 2012-1-6 11:39 编辑

我的预产期是今年5月9日,按我们公司的employee handbook来说,是硬性规定最晚预产期前一个月开始休产假,听同事说很早以前就是2个星期,但现在延长到1个月了。

我总觉得提前一个月是不是太长了,一个人在家多没意思,父母提前2个星期才来,想跟HR去小谈一下看能不能改一下。 当然这个也要看当时的身体状况,只要没有提前生的迹象我个人还是愿意多上两个星期班。各位妈妈有这样的经历吗?这个规定到底是根据公司不同还是荷兰劳工法硬性规定的呢?

精彩评论1

eggedreef  海贼王  2012-1-6 12: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这个是UWV的规定

不过这个看你们人事部了, 我跟公司协商下来就是提前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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