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oter 于 2011-9-28 19: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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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有朋友说如果办完了双认证可以直接寄回到荷兰这边的海牙大使馆,就不用在国内的大使馆盖章了,是吗?
A:我想必须澄清的一点是,所谓的双认证,就是两个认证,一个是外交部认证,一个是荷兰大使馆认证(也就是俗称的盖章)。所以做完双认证当然是盖过章了。 荷兰本地的政府机关,就是认驻外荷兰大使馆作的认证章。
Q:另外,户籍所在地非省会,所以想知道是否可以在北京办理未婚公证呢?是否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才能给民政局开的未婚证明做公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