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mmily 于 2011-8-14 11:54 编辑
我把辦理同居時,可能遇到的問題總會了一下,感謝大家的回答~希望可以方便正在辦理的朋友,和以後將要辦理的朋友,基本上需要以下一些文件:
1.出生证明
(可以在中国大使馆开证明然后在找个具备公证资格的翻译机构翻译,
然后在荷兰外交部做认证)
2.未婚申明
(同上)
3.GBA 显示同居地址
4.护照等材料
5.对方的三个月的薪水单
6.照片
問題:
1。有關出生證明,最近在GGD上看到很多有關出身源證明的帖子,現在辦理同居是不是無法使用以前申請留學時使用的普通出生證明了?必須要使用新的出身源證明?因爲出身源證明對於一些出來留學一段時間的朋友來説,都是各新單詞了。
2。看了之前前輩的指導,說出生证明,未婚申明,可以在荷蘭辦理,中国大使馆开证明,然后在找个具备公证资格的翻译机构翻译,
然后在荷兰外交部做认证,有朋友可以提供具體點的步驟麽?例如荷兰外交部的地址?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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