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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leen0219  四海霸王  2011-7-14 21: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我觉得楼主如果报了警.. 如果被发现这些年地址跟人对不上号 会不会还是会有别的问题?
zhumao  海贼王  2011-7-14 21: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楼上几位都没有在胡说~都是很中肯的答案~~
楼主你不管是去找警察还是找律师,人家都会这么问你的~
怎么2年来你都没有发觉?罚单和税都会定期寄到你登记的地址!知道你被海关拦下误了飞机真的很气愤~但是事情到这个地步你本身就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了吗?
现在大家提出疑问,你可以现在就想好怎么应对这些问题!
找借口也好,编理由也好~
好过你上了警察局!人家警察问你,你答不出来~人家直接以你报假地址起诉或拘留你或你2年不在所报地址影响你的居留吧?
要是买车的那位也是个迷糊精,以为车没有税,自己开车从来不会被警察抓,那就更经典了~~
2个大乌龙~~
小欢子  见习海盗  2011-7-14 21: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lz威武
happysales1984  四海霸王  2011-7-14 21: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1. 貌似买车的时候,车主会给一张绿色的车子的出世纸,纸在谁那里好像这车就是谁的。
(我买车的时候前车主跟我说的,让我千万收好,我是小白, 不确定是不是这样的)
如果楼主你当时卖车时什么证明都给人家了,但是系统里车子又在你的名下。。。我有点迷茫。
2. 有时候 超速罚单会有快像的,应该可以看到是谁开车哦
我只能想到这2点

bestxiaoshi  四海霸王  2011-7-14 22: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24号到荷兰 发表于 2011-7-14 19:20
我2009年就转学阿母,地址在格罗宁根!罚款单邮寄到我那本我根本不知道!要不是这次海关被罚根本不知道!请 ...

你这态度还真是差点意思。不过还是帮你分析一下。
首先,如先前各位所说,两年之内,且不说寄给你的罚单,单是税务局的信、APK的信、保险的信都得寄给你。如果你是正常的搬家换地址,去市政厅注册,是不可能收不到以上这些信的。就算你住的地方和你挂地址的地方不同,那也有人帮你收信吧?否则你续ID,退税等都是怎么和政府联系的呢?如果你是一直没有地址,那就是另一码事了。总之,从这个角度讲,你解释不通。
还有,我估计你的罚款里一定有APK过期的罚款,原来是150,现在不知道了。这个罚款你是无论如何解释不了的,没的争辩。
置于超速,违章停车,也许你找个证明人证明你当时不在被罚的地方,也就是说车不是你开的,说不定还可以辩一辩。但是前提是你得让别人相信你确实“卖”过车,或是车“丢”了。但是如何证明这两件事?“卖车”只有转账显然是不够的,你最好有当时的电子邮件记录或电话录音,证人也可以。证明你确实是有“交易”这个过程。至于“丢车”,估计是要有报案记录吧?
其实,你总说你“根本不知道”,但是这并不是理由。你是有“义务”知道你的车的情况的。
如果真如你所说,“买”你车的人故意没过户,恶意违章驾驶,那固然可恶。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一下,你也不“冤”,因为您实在是太“糊涂”了。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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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xiaoshi  四海霸王  2011-7-14 22: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happysales1984 发表于 2011-7-14 22:39
1. 貌似买车的时候,车主会给一张绿色的车子的出世纸,纸在谁那里好像这车就是谁的。
(我买车的时候前车主 ...

没什么“迷茫”的,的确法律上讲那个纸在谁那里谁就是车主,但是这个意思是只要有那个纸,就可以去邮局把车过到你名下。如果你不去过户,邮局怎么知道“绿纸在你那里”???
垃圾食品  高级海盗  2011-7-14 22: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lz你换个角度想想,ls所有人问的问题也都是海关和警察首先想到的问题,你必须有个解释啊
darknessknight  海贼王  2011-7-15 07: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哥们儿,ls的哥哥姐姐,都是在帮你,你就被跟我们赌气了。。。还是赶紧想想怎么编、圆楼上的朋友们问的那些问题吧。。。而且你这情况,估计也就哑巴吃黄连。。。自己扛了。。。你高了也没用。。。说实话,你这事儿要是交点罚款能过去,真就不错了。。。我就怕你交完一笔又一笔的罚款。。。还是搞不定。。。回头政府还有可能找你麻烦。。。慢慢的估计还能迁出一堆事情来。。。我劝你,先别想怎么去告谁,先想如和吧这件事搞定吧还是。。。
亦无名  高级海盗  2011-7-15 07: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楼主只是太粗心而已,也太相信别人了。

大家为什么还要怀疑lz呢?

该指责的是那个“TANG CH", 估计故意不去过户的!

LZ去咨询一下律师吧,如果"TANG CH"还在荷兰的话,律师会有办法找到他的。


丁丁当当  中级海盗  2011-7-15 07: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楼主有责任,没过户的也有责任,这事情搞到警察局里,自然是各人负各人的责任了。 大家引以为戒就好了。 也别太过纠葛楼主的行为,我觉得,花钱买教训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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