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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宝宝八个月了,在荷兰出生,持中国护照。我们7月份回国,现在要给孩子在国内落户了,结果大家说法不一致。派出所说去公证处做出生证明公证就行了,公证处说不行,他们不做这个公证,要去中国驻荷兰领事馆做出生公证。咨询各位,有无相同情况或知情的?若去大使馆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急等着落户,还是黑户呢。谢谢!

精彩评论4

gzhj  高级海盗  2009-10-13 20: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没有办过,但是凭理解是应该在中国驻荷大使馆办理,因为他们负责办理在荷兰发生的事实的公证(大使馆人是这么说的)。
你的孩子在荷兰出生,戴着医院的出生证明(可能需要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成英文或者中文吧),照片,孩子的中国护照,和父母的护照以及居留证,应该就够了,因为这个公证只是证明父母和孩子的关系这个事实,然后自然就可以回国把孩子的户口加在父母的户口本上了。
小刺猬  初上贼船  2009-10-21 03: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哎,问题是我们现在都在国内定居了,办起来就不方便了。烦死了,破制度!
死活水  海贼王  2009-10-21 08: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应该是拿市政厅的出生证(带多国语言的) 然后拿去中国大使馆认证
拿到回国才能用。
wzyyk    2009-10-21 14: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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