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笔记(8)——你是否适合结婚了
本来想自己写关于这方面的事情的,结果今天在网上发现了一片足够精辟的文章。下面就直接抄过来,给大家看看,也省我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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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以为理想、幸福的婚姻关键乃在于寻找到一位理想意中人。其实,无数例子告诉我们,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的结合、天生一对的组合、郎才女貌的婚姻也可能以离婚告终。名婚姻辅导家 Dr. Norman Wright 说得好∶“幸福婚姻之基础不是在于如何去找一位理想配偶,乃是在于如何使自己成为理想配偶。”另一位家庭婚姻教育家卢撒母耳博士亦说∶“只有健全的人才可以成为健全的伴侣,又使配偶成为健全者。”(Only adequate persons make adequate partners adequate !)毕竟,婚姻是成年人的玩意。创二24 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离开父母不等于不孝敬父母,因为神已明显嘱咐我们要孝敬父母。“离开父母”乃是指一个人在心理上、生理上、经济上及作决定上已经独立、成熟,不再需要倚赖父母了。未成熟的人结婚不独会带给自己痛苦,生养子女后也会带给社会很大的包袱。若我们已经可以独立自处了,遇到困难自己也可以晓得找解决方法,不须倚赖父母或家人(但却晓得征求成熟长者之意见,然后自己作决定)。彼此有不同意见或冲突,也可以二人坐下来找出解决方法,经济上毋须倚赖父母,受制于父母,且有足够能力养育下一代等等,都是幸福婚姻最起码的条件。
一位老妇人赴美探望刚结婚满一年的儿子时,因坚持儿子的房间于晚上不应关门,以便她可随时进房看他们盖被没有。无论什么事她都要管,而其子亦千依百顺,结果婆媳关系日渐恶化,且其子也不能作主张,更不懂从中化解,最终媳妇含怒离去,十分可惜。幸亏他们都已经信主,又愿意接受婚姻辅导,将关系挽回,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彼此了解与接纳
有人说,今天不少人因不认识而结婚,因认识而离婚。有什么东西是我们必须要认识和了解对方才发展到考虑谈婚论嫁之阶段呢?下列各项是必须考虑的!但也必须双方坦诚分享,否则害己害人:
(a) 对方身体状况你是否了解?
一位不能生育的女子,一直没有让人知道她这缺陷。她与一独生子结婚后,真相才被发现。结果,男方的父母要强迫他们离婚。身体不健全的人并非不可以结婚,但他/她必须在婚前向恋人坦白说明,倘对方仍可无条件接纳,则婚姻不会因此受影响。若对方不能接受,两人便要理智地分手,勉强的婚姻会出现很大问题。
(b) 灵性状况是否相配?
一位姊妹与教友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并非真正基督徒,亦未重生得救,后来也不返教会。彼此隔膜愈来愈大,亦有很多关乎信仰与教会的争执,使她感到十分痛苦。后来连返教会,带小孩子上主日学也受到丈夫反对,使她更感痛苦。
(c) 价值观与处理钱财的态度
不少婚姻亮起红灯主要是因为彼此在价值观取向,对钱财观念上有很大分歧,有些人对配偶用钱的方法,好铺张的个性,对自己父母供养的银码等深感不满,常为此吵架,久而久之,这问题便会成了彼此建立关系之障碍。彼此在这方面分歧愈大,相处便愈困难。除非这分别不影响二人的关系,换句话说,除非二人都可以无条件接纳对方之价值观取向,否则切忌踏入婚嫁阶段中。
(d) 性格、习惯、嗜好
这些因素都足以影响彼此的关系,分歧愈大,彼此又不能接纳的,相处就愈多问题。年轻人切忌以为结婚可以改变对方,除非在婚前对方已自动自觉改变了,且无半句怨言,否则你要考虑放弃,或是无条件接纳对方。
(e) 结婚目的是否健康?
错误、不健康的结婚目的肯定会带给夫妇二人灾难性之影响,这些错误、不健康的婚姻目的包括“年晚煎堆,人有我有”,父母或别人的压力,为了一张长期饭票(女的)或是为了在事业上找个助手(男的),只为了性的满足,为了对方的财、才貌,逃避不快乐家庭,奉“子”成婚、传宗接代……。怎么样的婚姻目的才会带来幸福、快乐?纯真的爱情,彼此可以真正互相建立、鼓励、支持,互相配搭更有效地事奉主,服事别人等等。彼此仰慕的东西愈是恒久不变,彼此感情便愈是稳固。
(f) 彼此宗教、政治观是否一致或和谐?
一致的看法会减少磨擦机会,特别是宗教信仰,更应有同一步伐。圣经说∶“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林后六14;林前七39)因为宗教会影响一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婚姻观,道德观等,甚至影响管教子女的原则及方法。若这些重要因素都有分歧,彼此相处岂能和谐呢?
(g) 人生目标、家庭计划是否同步?
有一位太太生了三个女儿,因不满丈夫坚持要追一个儿子,而要求她继续生下去,以致二人常生磨擦,后竟跳楼自尽。另一对夫妇因对移民问题意见分歧,结果妻子带了子女先去加拿大,丈夫舍不得自己的事业而选择了留在香港,不到一年,二人便告离婚,十分可惜。明显,二人作决定原则,必须在婚前已有默契。
互相尊重、仰慕接纳
幸福快乐的婚姻,必须倚赖于彼此尊重、仰慕与接纳。所谓尊重,包括在言语上、在态度上、在行动上相敬如宾,在作决定时尊重对方意见,不会一意孤行对方所不高兴、不认可的事,认定对方是与自己同等,是与自己成为一体的,是不分彼此的。对方不去,自己也不去;对方不做,自己也宁愿不做。若我们爱对方,尊重对方,我们绝不会做伤害对方的事。另一方面,彼此仰慕也是十分重要的秘诀,彼此都愿意在下一代身上见到对方的优点。彼此的仰慕能使我们常想到对方,挂念对方,付代价去满足对方的需要。
然而,人都是不完全的,若夫妇二人都可以无条件接纳对方的盲点、弱点;对可以改变的东西,可以用正面,积极的方法去爱心说诚实话;对方不能改变的东西,却又不影响我们对他/她的接纳,这些基本态度,肯定会给新家庭带来幸福。
二人婚姻必须要合法,合圣经原则
二人在考虑谈婚论嫁前,必须要了解到以下重要因素:
(a)双方到了合法结婚年龄没有?不成熟的婚姻,必会带来坏的结果。
(b)彼此有否重婚?任何与有夫之妇或与有妇之夫的结合不独违反了律法,且是神所憎恶的罪,圣经称这种结合为奸淫。这样的做法不独是等于拆散别人家庭,且肯定给自己带来烦恼及无限的罪疚。
(c)有没有第三者存在?若任何一方有另一恋人,而他们彼此间尚未清楚交代了结感情的话,你的介入肯定是自寻烦恼。笔者奉劝在这种情形下的弟兄姊妹自动退出,免得身受其害。若任何一方有旧的情人,亦应主动向对方交代清楚,切忌拖泥带水。另一方面,彼此都有责任向对方交代这些事,免生误会。
有一位弟兄因为怕妻子不高兴,一直不敢向她交代以前的女友。虽然彼此已三年没见面,但却未有交代清楚。一次太太无意发现一封颇有罗曼蒂克风味的信,是寄给她丈夫的,在好奇心驱使下,她把信拆开,一看之下,不由得怒火中烧,愤而离家出走……。其实,若彼此一早坦诚交代,又清楚表明心迹,了断一切误会,这类事情是不会发生的!
双方父母的赞成、支持及祝福
不被父母支持的婚姻,甚至曾遭反对,则夫妻间遇有小冲突,亦会被家长从中挑拨,造成离婚的恶果。反过来说,若得到家长的支持,夫妻一旦发生冲突,他们就是最好的“和事佬”。
彼此切实相爱
彼此关系若只建立在情欲上,则这种关系很快会过去,夫妻一旦进到现实生活中,彼此隔膜将会愈来愈大,而感情亦将愈来愈淡!没有真正的爱,彼此关系便很难维持。然而,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爱?
有人说∶“爱是一种感觉,是一个人从没有过的感觉。爱,如同一个人触电一样!”另有人说∶“爱是一种延续的迷幻药,使人麻醉而不自觉。”亦有人说∶“爱是火,是冰,是天堂,也是地狱,是喜乐,也是忧愁、懊悔的境界!”也有人说∶“爱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病。”更有人说∶“爱是一种想入非非的境界。”
当我们分析以上人对爱的定义时,必会发觉他们的所谓“爱”只有情感的冲动,而没有理智及意志的成分;只有感觉而没有行动;只有自我陶醉及享受,而没有牺牲去满足对方;只有肉欲的满足,而没有心灵相交的沟通;只会占有,而不会付出与委身。
严格来说,以上定义根本不能称之为爱,那只是情欲、肉欲,是迷恋。可惜今天大部分人有的只是情欲,难怪消失得那么快,亦难怪他们无法享受真正美满、幸福、快乐的婚姻生活。
爱与迷恋的分别
爱 迷 恋
1.是生活,又是多方面的. 1.不会考虑到生活方面.
2.包括理智、意志与情感:基于一个 2.只有情感部分;只看到对方吸引自己的地方.
人了解对方,欣赏其长处,接纳其短处.
3.是清晰,明智的. 3.是盲目的.
4.是以对方需要为前题. 4.是以个人欲望为前题.
5.是付代价的. 5.是不负责任的.
6.是需要时间培养的. 6.不需时间培养,一见锺情.
7.是会增长的,时间愈长,爱愈多。 7.是会萎缩的,时间过去,恋慕对方的也减少。
是可以长久生活在一起而且能彼此享受的. 常听有人说:“人因不认识而结婚,因认识而 离婚。”只能短暂相聚.
8.以对方整个人为中心. 8.以对方所拥有的条件如美貌,才华,智慧为中心.
9.是无条件的. 9.是有条件、有选择性的.
一个人如何测试他对某位异性朋友到底拥有爱还是迷恋?下列问题是最好的测验:
(a) 你为何追求他/她?爱他/她?
假若追求对方的目的是因他/她所拥有的条件,如才华、美貌、身材(性的吸引)、财势及地位等,并非真爱对方,纵使你常想念对方,亦只是迷恋而已。
(b) 你认识对方多久?在什么场合认识?了解对方的长短处吗?
彼此了解是需要时间的,并常在不同的生活层面中去认识对方。彼此若不认识,就根本谈不上爱,因为认识了对方,我们才能够:
(i)了解对方的真正需要,然后以行动满足对方。爱是能满足需要的。
(ii)真正了解亦包括了解对方的长处,使我们更能欣赏对方。爱是诚意的欣赏。
(iii)真正了解亦包括了解对方的弱点,并接纳对方。爱是无条件的接纳。
因此,彼此了解必须建立在日常生活中。若一对男女只在罗曼蒂克的气氛下谈恋爱,或只有“二人世界”的生活,他们很难真正了解对方。他们必须了解对方与朋友(不论同性或异性)的相处,待人接物的态度,对事业与事奉、信仰与人生之态度,以及对方怎样与双方的家人相处。迷恋者是无法于现实生活中彼此相爱的。
(c) 当对方不在时,你想及对方的是什么?
若只有性幻想,脑海中常浮现对方的身体、外貌或才华,那你只是迷恋对方而已。
(d) 你们相聚时通常作些什么?
只为满足个人眼目的情欲,或只倾慕对方所有条件,那你根本没有爱对方。真正的爱不独是分开时挂念对方各方面的需要,关心其整个人及其所挂念的;相处时亦能满足对方的需要。
(e) 你是否很快想跟他/她结婚?
迷恋具占有欲,强烈的嫉妒,怕失去对方,并以自我为中心。而爱是付出的,肯花时间去培养,并愿意多方面适应的。
爱与喜欢的分别
爱 喜 欢
1.以对方为中心:留意对方的需要, 1.以自己为中心:喜欢他/她是因对方能
以行动满足他/她。 满足自己某方面的需要。
2.以对方整个人为中心:爱他/她整个人。 2.是有选择性的:焦点在对方吸引自己的 地方。
3.仆人心态:常找机会服侍对方而不求回报。 3.顾客心态:只挑自己喜欢的。
4.是包括理智、意志与情感的。有些行动不 4.以情感为主:感到舒畅时便有爱与服
一定是自己喜欢做的,却能以意志行出来, 侍,否则不会有爱的行动,纵使勉强有为了要满足对方的需要,并且是发自感情的。 行动,亦不带感情。
5.欣赏对方优点及接纳对方缺点。是“虽然……” 5.只包括欣赏对方的优点,但不一定接
式的,是“纵然……”式的。 纳对方的缺点。是“如果”式的,是“因 为”式的。
6.不会改变的,时间只会使爱增加, 6.会改变的──当对方吸引自己的条
因为彼此了解多了。 件失去后,就不再喜欢对方了。
7.需要时间培养的。 7.不需要时间培养。
8.是付出的。 8.只在乎占有。
男女之间的感情,在建立过程中,往往以喜欢作开始,而事实上,没有喜欢,便不可能发展恋爱的阶段。喜欢一个人是健康而正常的,然而,若一对男女踏进婚姻的关系时,仍只滞留在喜欢的阶段,彼此的关系便很难增长和享受美满幸福的生活了。
彼此互相信任
彼此之间若还有任何不放心、不信任、怀疑的存在,则暂不考虑结婚为佳。因为草率行事对婚后生活毫无好处。要使婚姻美满幸福,夫妻俩必须绝对信任对方。“爱是凡事相信。”(林前十三7)你是否愿意毫无保留的献给对方?要不然,暂且不提结婚好了!结婚后,彼此的信任是培养感情,维持关系的重要因素,纵使配偶犯了错仍要原谅,且继续信任他/她。
在恋爱阶段中经得起冲突的考验
你们相处时,怎样面对冲突?
(a)单方面忍气吞声,害怕失去对方?
(b)不了了之?
(c)不敢提出敏感的事情,害怕对方不高兴?
若然,则你们还未到成熟的阶段,倘现在结婚,你们的婚姻早晚会亮起红灯。
真正适合结婚的人,可以畅谈任何事情,有了冲突或不同意见时,彼此会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法,而且彼此感情将更好,了解更深。
在一起时,彼此有足够的鼓励与振奋
这样的鼓励与振奋应包括:
(a)对彼此的灵性、事奉;
(b)对彼此的工作;
(c)对彼此的生活等三面。
当二人在一起时,双方所经历的,只是论断、埋怨、批评、疲乏、沮丧、不欢而散,则最好不要谈婚论嫁,因为纵使结了婚,这婚姻很快便会亮起红灯。
未婚夫妻如发觉未能通过以上的测验,并不表示他们就一定要分手了,以上测验主要目的,是让人了解自己,并继续操练、作出准备,婚前辅导的课程将提供一些可行办法,帮助未婚夫妻迈向成熟的地步。然而二人如遇到一些无法改变之障碍(如父母反对、不能沟通),则必须忍耐等候,祷告、寻求神的心意,切勿一意孤行,宜多听属灵长者和家长的意见,然后冷静地决定结婚还是分手;或许要再等候神的带领。
在蔡伯于著,周李玉珍译的《我愿意》一书中,作者提出了下列考验:
(a) 分享的考验(常找机会付出,服事对方)
(b) 力量的考验(彼此有安全感)
(c) 尊重的考验(在各种决定上是否征求对方意见或同意)
(d) 习惯的考验(彼此可互相适应、接纳)
(e) 争吵、冲突的考验(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法)
(f) 时间的考验(时间愈久,感情是否愈好?)
另有人提到下列四项也十分重要:
(g) 离别考验(分开时是否感情继续增加?)
(h) 成长考验(在一起是否有助于二人成长?)
(i) 责任的考验(彼此是否主动负起责任关心对方?)
(j) 性的考验(有节制,不越轨,免得使彼此心灵、名声、肉体受损;尊重对方,为对方着想。)
奉告
若上述基本测验尚未通过,笔者劝你们暂时不要考虑结婚,需要多加准备。若有些无法改变而彼此又不能接纳的,笔者劝你们最好分开,免得一起长久受苦,且令下一代受苦。但在分开的过程中,必须按神的心意而行,不可彼此伤害,失去基督徒的见证。此外,也要认定神必有更好的安排。分开以后二人仍是弟兄姊妹的关系,不应彼此视作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