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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笔记(4)——关于离婚

说了结婚就不能不说离婚。离婚是解除婚约的一种。既然婚约是人的主观自我约束,而并非法律概念,因此不能单纯用法律的眼光来看离婚。离婚当然可以去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判决离婚,这两种离婚都会被政府登记在册,公布在每年的离婚率数字当中,但是更重要的离婚是心理的离婚(或离婚的意愿),即俗话说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双方没有真实的爱,而情爱和性爱也已经消退,只是由于某种物质或精神的原因而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作为一种逃避手段,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即使一方并无过错。它标志着婚姻的失败,正如考试不及格一样,虽然可能这原因是题目就有问题。单纯的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


上次不得不动用了基督教的理论来解释婚姻,这里就不得不再次用基督教的观点来分析离婚。圣经上明文规定唯一“合理”离婚的条件是奸淫,即婚外性行为或强烈的婚外情。《圣经》里其他部分给出的原则又隐性地补充了一条,即遭遇严重家庭暴力的时候可以离婚(虽然这一条有争议)。其他任何理由都不能离婚。这种严格的规定实际上是为了保证婚约的神圣与有效,充分保护进入婚姻的人。

严重的家庭暴力,使一方生命受到威胁,因此应该逃避。而奸淫,或者说强烈的婚外情,是很难挽回的,这是人性的弱点所在,在以后的文章里面会专门分析婚外情和它的可怕后果。


圣经旧约中对奸淫的惩罚是严厉的。摩西律法(现代法律的基石)规定,只有两种罪适用于死刑——杀人与奸淫。奸夫淫妇都要用石头打死。即使没有被抓现行,丈夫有权因为妻子的奸淫而休妻,且不得再娶回来。圣经新约虽然本着爱的原则,可以“他要走就让他走,他要回就让他回”,但仍然规定过错方不得再结婚,否则就是继续犯奸淫,不再蒙福。非过错方可以再婚。现代法律和社会道德对离婚似乎相当宽容,致使离婚非常随便。如果道德标准如此严厉,谁会轻易的去离婚呢?


离婚率的攀升,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伤害是对于人的心理。离婚当事人的痛苦,我们大多都见过。普遍的离婚,却给未婚者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使他们对婚姻绝望。在没有正确婚姻观的情况下,有人不愿意负责任而不结婚,有人自暴自弃,对婚姻随随便便来者不拒;更有甚者,及时行乐,拈花惹草,爱得太随便,以致渐渐失去了真爱的能力。普遍的离婚,给已婚者也蒙上了心理阴影,使他们惶惶不可终日,觉得即使结了婚也没有安全感,不知道明天另一半是否就会绝情地离去;或者变成了超级克格勃CIA,对配偶不信任,时刻侦查,发现蛛丝马迹立刻“不惮把人往最坏里想”,其后果我不说大家也知道。普遍的离婚,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少年,他们的心理受到扭曲,给社会造成问题甚至危害,他们成长起来之后,也会变成问题爸爸问题妈妈,他们的婚姻观常常更加错误(美国和中国都有相关调查研究),于是一代一代恶性循环。离婚的诸多其他的负面影响,已有太多的书籍,我就不必在此多费口舌了。


从统计的角度来说,离婚者再婚后再离婚的比例比初婚明显要高。美国80年代的统计数据表明,双方均是初婚,离婚率16.6%;一方初婚,一方离婚一次,离婚率35.1%;双方都离婚一次,离婚率36.6%;双方均是两次或更多次离婚,离婚率高达79%。而一方初婚,一方丧偶,离婚率却仅为7.9%。另有研究表明,婚姻无过错方被动离婚,其婚姻心理状态较接近丧偶。丧偶者真切的体验过失去至爱的痛苦,会对婚姻更加珍惜,也藉由第一次婚姻学习、成长了很多,这都是他们第二次婚姻能够更加成功的原因。

[ 本帖最后由 ellencn 于 2009-7-18 20:22 编辑 ]

精彩评论2

ellencn  高级海盗  2009-7-18 19: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婚恋笔记(5)——婚外情

这个话题在任何年代都是一个敏感话题,但是它是一个普适话题,即任何文化背景和任何年代,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婚外情是不可避免的,其有生物学的原因和心理原因。生物学的原因主要是喜新厌旧,在不加任何控制的情况下,雌性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是由于雌性的生存策略使然(见第一篇文章“情爱”一节)。个人心理原因主要是由于人的有限性,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在婚姻里满足另一个人全部的情感需要,于是人们倾向于在婚姻之外寻找可以满足那些情感需要的人和事,若不注意防范,就会日久生情。社会心理原因就比较复杂了,多半与社会文化氛围有关,例如“没有情人的女人不算正常的女人 ”,“没有二奶的男人不算成功的男人”等奇谈怪论。对婚约不重视,也就会产生“老婆是别人的好”这种以相互比较而产生的心理。这些在此暂不展开。

婚外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甚至是动物界保持基因多样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类社会却不能如此,因为人类社会的基因多样性由社会活动来保证,例如人口的流动,而在人类社会中占更重要地位的却是文化、心理方面,这在物质相对丰富的现代社会里更是显著。“饱暖思淫欲”与动物无异,“仓廪实而兴礼义”才是正道。



对于婚外情,历史上几千年来都不为主流社会文化所包容。即使没有奸情,强烈的婚外情都被社会所唾弃。自妇女解放运动和女权运动以来,婚外情一下子被“解禁” 了,而且成为了一种时尚。电影电视里面,以婚外情为题材的越来越多,而且将其美化,似乎这才是真正的爱情,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自由,相比之下比较保守的婚姻观只有痛苦。好莱坞自然不用说,中国社会自从70年代末思想解放以来,许多电影电视作品也在渲染美化婚外情,早期的经典例子就是《大红灯笼高高挂》,近期的例子我就不用举了吧,大家看电影和电视剧比我肯定多得多。社会上支持婚外情的论调层出不穷,而且都振振有词,听起来还蛮有逻辑的。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一个从美国来的朋友告诉我,美国社会很奇怪,为什么总是把生活中不存在或者很少存在的事情拍成电影,然后输出到外国,搞得别人都以为美国人都这样。呵呵,我要说的是,这现象并不是美国的现象,全世界大抵都是如此。文学作品不仅仅是描写生活,还常常对生活进行艺术加工,把自己的想象加进去;到了影视作品,由于必须考虑到市场的问题,所以就要选择那些吸引眼球的东西。什么吸引眼球呢?除了低级的性,就是高级的罪,那些与主流社会生活相去甚远的东西,尤其是与社会道德观念相违背的东西,一定能吸引众人的眼球。这就是影视作品不能反映生活的原因。然而,影视作品对于社会道德生活的影响之大,远超过人们的预期。那些被美化了的生活,被简单化了和被架空背景的故事,激起了人们美好的遐想,于是去盲目模仿。加上人们普遍自我中心,以及社会上把满足自己私欲当成至高权利的论调,都极大地促成了社会上对婚外情的纵容甚至是提倡。

相比于影视作品广泛而巨大的影响力和震撼力,那些因为深受毒害而陷入痛苦中的人们的哀哭却得不到广泛传播。报纸上天天刊载的那些故事,早就让人看得麻木了,哪有好莱坞技术处理过的大片来得刺激震撼呢。错误理念导致的婚姻破裂等悲剧对人心理造成的伤口,被还在受着毒害的人们一句话轻松的撒上一把盐:“你们没有爱嘛。”殊不知,造成伤害的,正是影视作品所渲染出的那种不真实的爱!



强烈的婚外情和奸情对于婚姻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挽回的可能性很小,尤以女性为甚。读者先不要忙着批判我的观点,听我慢慢分析。由于婚外情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因此我在这里只能就其中一些比较显著的方面来进行分析,并且为了简明起见,分析一个方面的时候暂且不考虑到它和其他方面的联系,除非这种联系非常值得一说。

为什么我把强烈的婚外情和奸情并列呢?因为在强烈的婚外情下,性的冲动也会很自然而且很强烈。虽然可能并没有发生性行为,但是这多半是由于客观因素的限制,例如害怕怀孕、没有安全的性爱场所、二人因为工作等原因分居两地等等,而并非出于主观情感的控制。这些情况最终有几种常见结局:1、“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最终发生性行为;2、网上或通过电话意淫,多见于分居两地的情人;3、使用各种性辅助用品或性玩具进行间接的性行为。由于性具有生物属性和精神属性,而许多社会学家认为,性的精神属性对于人来说是更加本质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上述几种行为实际上与发生普通的性行为没有区别。这也就是为什么新约圣经里面将“看到妇人,起了淫念”与淫乱等同的原因(抛开基督教的其他方面来看)。

于是,以下分析中为了简便起见,统一使用“奸情”一词。

从性心理的角度来说,男人可以将性与爱分开(注意只是可以,相当多的男人做不到),而女人绝大部分不能将性与爱分离。男人可以单纯为了追求性刺激而去做爱,于是有了“关了灯,什么女人都一样”的说法(因为我本人不是这样的,所以我无法理解这一点,但别人都这么说,因此姑且写在这里);女人却不同,通常是因爱而性,这也是女人难以将性和爱分离的原因。(时下时尚的思潮下,似乎女人也要单纯追求“性福”,因此为性而性的女人也越来越多,不过所占的比例还不显著,此处暂且不说)而性又是情爱的强刺激剂,因此女人一旦身体背叛,其必然从心理上彻底背叛且几乎没有挽回的可能性——一边是强烈的情爱导致性的高潮,性的高潮又反过来强烈刺激情爱;另一边是情爱消失导致性爱低潮,性爱低潮反过来又不能刺激情爱。这马太效应决定了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导致不可挽回,宁可玉石俱焚也在所不惜。女人理性的相对不足也是促成这种倾向的另一个原因,尤其是在情到浓时,情感冲昏理智怕是女性的共性,严重的可陷入其中不可自拔,任别人怎么劝戒也全然无效,或是知道自己错了但是根本没有力量从中解脱,时刻处于矛盾中,痛苦却无法自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已经具备成瘾的一切特征,与吸毒成瘾类似。到了这一步,离婚是可以预见的结果;如果不离婚,则会给家庭、给子女造成更大的伤害。

男人稍好一点,因为男人的理性相对好一些,同时社会的教导也要男人比女人要负起家庭的责任。因此男人完全放纵到无以自拔的情况较少。但是男人相对于女人比较独立,人格、精神、经济、社会地位等都是如此,因此男人发生奸情之后也难以挽回的原因在其他方面。

男女发生婚外情,其原因基本上都是因为在婚姻里某种物质精神需要无法得到满足而主观上又有强烈需要。女人常见的发生婚外情的导火索包括男人对自己体贴不够、关心不够、较少陪伴(冷落)、没有被宠爱的感觉、物质匮乏、怀疑丈夫不忠等等;男人常见的婚外情的导火索大概是妻子不漂亮、不温柔、不顺服、不尊重自己、妻子不忠等。其中,因对方不忠(或怀疑,多见于女人)而发生外遇的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即补偿型(由于受到伤害而在外寻求补偿)和报复型(为了报复而有意寻找情人)。物质匮乏作为导火索的情形仅见于女人,通常都有好逸恶劳寻找“现货”的因素。下面来分析其他作为导火索的心理因素。

女人比男人更具有依赖性,因此一旦他们找到一个能够关心体贴、经常陪伴宠爱自己的男人,将大大满足女人的依赖性。男人相反,所有的社会教育都要求男人独立、刚强,做事情能够独当一面,在许多文化里面要求男人讲求面子。男人从妻子那里想得到的心理需求,主要是追求保护欲和成就感,这一点是男人的本性,世界各个文化里面都要求女人温柔顺服。男人追求保护欲和成就感的欲望非常强烈,几乎到了情结的程度,这也就是男人婚外情难以挽回的因素。

另外,近年来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使得男人对于外貌和性享受的要求达到了高峰。即便如此,多数男人仍然更加看重女性的内在特质。就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由于男人更加倾向于负责任(长期的社会教育使然),单纯追求外貌等而发生婚外情的男人从比例上来看并不多。与其批判男人色胆包天,不如审视女性特质是否完全。

至于女性特质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真的太复杂,又会有许多不同的哲学观点出来互相冲撞了。我还是宁可用圣经箴言31章来作回答。在这一章里面,作者描述了一个“才德的妇人”。这“才德的妇人”所具有的特质,横贯古今中外。大家自己看看吧,实在懒得打字了。



既然奸情对于婚姻有毁灭性的打击,那不那么深入,时刻控制着自己,“玩转”情人总没什么问题吧。错!如同奸情的结果总是两败俱伤一样,一般的婚外情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婚外情也是一种逃避,是对婚约的一种破坏,只是形式上还保留着原有的婚约。这种状况和离婚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别,离婚的许多后果,婚外情也同样具有。而且由于婚外情是非法的、受道德谴责的,因此搞婚外情也只能偷偷摸摸,虽然很刺激,但是将自己长期置于这种紧张的应激状态之中,对健康的损害是很大的。除此之外,由于要时刻注意维护两方面的关系,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以至于正常的工作常常受到影响。而这种置婚约于不顾的行为,会慢慢蚕食负责任的意识,到一个地步,自己愿意负起责任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没有能力负责任,因为已经习惯性地不负责任了。正如惯偷很难保证不再犯一样。到那个地步,真是悲哀和痛苦啊!另外婚外情对于婚姻的另一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并不一定比离婚小,相反,由于无过错方仍然愿意遵守婚约却得不到爱,也不能任意离婚,进不成退也不成,这种长时间的痛苦有时反而更甚。



写到这里,结论似乎很简单。婚外情是如此可怕,正如毒品一样,纵然是披着美丽的外衣,也是可怕的陷阱。千万不要放纵自己,千万不要尝试!!!端正自己的婚姻观,将婚约放在一切的首位,不要比较,将自己的目光锁定在自己的配偶身上。时刻警惕,时刻警醒。

[ 本帖最后由 ellencn 于 2009-7-18 20:22 编辑 ]
ellencn  高级海盗  2009-7-18 19: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婚恋笔记(6)——婚前性行为

首先明确一点,这里的婚前性行为不包含强奸(通过暴力或胁迫),也不包括上一次婚姻。这篇文章只讨论在没有任何婚约的状况下“两情相悦”发生的婚前性行为。

毋庸置疑,这又是一个敏感话题。在这个崇尚放纵的年代里,一切的传统道德观念都被打破,婚前性行为作为一种“符合人本性”的“正常”行为,以惊人的速度普及在全世界。1998年,中国的大学生总体来说还对婚前性行为相当逃避;2000年,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2002年,婚前性行为成了一种“人生必备的经验”,《最后一个处女》一文造成轰动;2004年,报纸上和网络上经常可以见到中学生性行为的报道。其实我们不必为中国的迅速发展而感到惊诧,因为在10年前,在美国,高中班上如果一个人(无论男女)没有过性经验,会被人家耻笑,电影《美国派》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状况。

如果你有过婚前性行为,你并不是异类,因为你是超过95%的人中的一个(仅就大城市而言)。然而,普遍的未必是真理。

提前的性行为会使性爱提前消失(见第一篇),会使新婚之夜索然无味。在性爱和情爱消失之前,如果不能培养出真实地爱,婚姻就有大麻烦了。

在恋爱阶段,性行为可以掩盖一些交往中的问题。一种情形是,明明知道不合适,却因为发生了性关系而不能结束恋爱(多见于非常负责任的一方)。另一种情形是,因为性爱的刺激而掩盖了本来可以发现的问题,片面追求“床头吵完床尾和”,问题只是被暂时的激情所掩盖、被推迟、被累积起来,而不是趁着性爱有限的时间去努力解决、调整,一旦性爱减弱或消失,累计如山的问题就都出来了,常常是“黄河决口,一发而不可收拾”。

性欲是人的本能,也是种族延续的必要。但人不能只活在本能的层面上,因此控制自己的欲望,尤其是性欲这种最直接最强烈的欲望,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地方(你什么时候看到任何动物守身如玉?)。如果你非要我讲出道道来,那好,听我慢慢道来。

先说说一夫一妻制的必然性。从最根本的动力上来说,是男权社会为了共同生存而做出的一种妥协。我们可以想象,在原始部落里面,一群男人互相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最后大家都伤痕累累,最强者可以享有大部分女人。但在此过程中,田地被荒废,也没有人打猎,生产力低下。此时如果这个部落面临野兽的袭击或者临近部落的攻击,它将很容易失败而灭亡。所以,男人们干脆来一个君子协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老婆,谁也别抢谁的。这样大家都可以安安心心彼此合作。——这当然是我为了通俗易懂而编的一个故事,实际过程是很复杂的,而这个君子协定,多半也是被动的流传下来的(没有这种协定的部落都被灭了,自然选择原理)。

就算没有自然选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这种争风吃醋强者通吃的局面也不利于基因的多样性。由于强者占有多数女性,整个部落的后代中大部分都有同一个人的基因。在远古时期,异族通婚极其罕见,因此种族内的基因多样性降低,带来的后果就是若干代以后,整个部落的遗传质量下降,先天疾病增加,从长远来说是不利于种族生存的。而实行一夫一妻或者至少有限占有的原则,在部落人口总数达到一定数目的时候,就可以维持基因的多样性。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类自然状况下(不加任何人为控制)男女出生比例为106:100,就说明了自然界的规律就是让男人有一点的互相竞争,但是绝大部分都能够各得其所,既保持活力又能平安;相比之下,大多数动物的性别比例非常悬殊,雄性远远多于雌性。一夫一妻制之所以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被越来越多的社会所接受并确定为法律,正是这自然规律的体现,也可以说是人类社会生存的基础之一。

既然有这个基础,那么人就不能肆无忌惮地任意发泄性欲。你不想亡国灭种吧。

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下面就顺着往下继续推论。

中国古代不是有句话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吗,在个人最基本的“修身”上都做不好,还能指望做多少大事呢?而且,事关种族生死存亡的大事,你不该不重视吧。

OK, 我知道有的人又要开始说“我又不是那种有民族大义的人”。没关系,你没有民族大义也没关系,你自己的孩子你总不至于不在乎把(要是你连这个都不在乎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下面就来说一说。

看过《勇敢的心》(Brave Heart, 又译《惊世未了缘》)的人可能还记得英格兰的君王说过一句话:If we can’t kill them out, we’ll breed them out. 前半句好翻译,“如果我们不能把它们(指苏格兰人)杀光”,但后半句就挺难翻译了,姑且翻译为“用生孩子的方式把它们自然淘汰”。如果还不好理解的话,看看她们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就是让英格兰的贵族行使“初夜权”——任何苏格兰新娘的初夜必须在英格兰贵族的床上度过。有的人可能要说了(包括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这怎么能让一个种族自然淘汰呢?充其量每个苏格兰女人生一个混有一半英格兰血统的孩子,那个苏格兰女人还可以生N个纯正苏格兰血统的孩子啊。可是,世界不同民族都有发现,女人生下的孩子,在一定比例和一定程度上与女人的前夫相像,也就是说,前夫的基因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留。所以,即使以后苏格兰女人生了N个孩子,这些孩子都带有英格兰人的基因。而且,每经过一代,苏格兰人的血统中英格兰基因的比例就会增大,可以预见,若干代之后,苏格兰原始的基因只占一小部分,即被淘汰了。这就是breed them out的含义。这个现象是高等生物间不通过精卵结合而进行的水平基因转移,其具体机制等还在研究之中,但是这个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哪个男人愿意忍受自己的后代却带有别的男人的基因?这是“自私的基因”本性所致(我不打算展开这一点,参见相关书籍)。这也就是男人的“处女情结”的来源。婚前性行为恰恰就充当了上面所说的“前夫”的角色。由于婚前性行为的不稳定性(后面会谈到),和一个女人结婚的男人一般不是她的初夜性伴侣。当你放眼望去,适婚年龄的女性里面已经找不出几个处女的时候,作为男人,你是否觉得很悲哀呢?德国男人就有这样的悲哀,而中国男人很快也会有这样的悲哀(抑或已经有了?一个黑色笑话:X大学真的没有处女了么?有啊,在X大学女生的肚子里!)。

既然大家都有处女情结,为什么你要求你的妻子是童贞的,却去剥夺别的女子的童贞呢?

难怪圣经上说,玷污未婚女子的(指发生婚前性行为),如果把她娶过来,就是对这罪的有效补偿。

说娶过来容易,实际状况下绝少有人做到,这是因为婚前性行为的不稳定性,即婚前性行为很少是导向婚姻的。一方面,发生性行为的人通常责任心不够(后面谈到),不愿意负起婚姻的责任;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婚约和真实的爱,对对方不是完全舍己的爱,因此当遇到重大事件的时候(例如毕业、升学、工作等需要迁往远方)彼此难以为对方考虑(常常需要舍弃自己的利益或机会),就会分开,而且是长久的分开。本来就没有婚约维系,长时间的分离必然导致的感情淡化,最终将使这一对情侣分手。女生要特别小心,由于男性的本能历史使命就是争斗之后的性交,因此有了性行为之后他的本能历史使命已经完成,指望他能留下来为你付上一生的责任——呵呵,除非你碰上了千里挑一甚至万里挑一的极端有责任心的男人。

那么不分开呢?别慌,婚前性行为特有的一些特点导致性行为本身会出一些特别的问题。

一个最常见的问题是性紧张。至少到目前为止,婚前性行为还是违反一般道德准则的,只是人们寻求“刺激”而置道德标准与不顾而已,心里都是清楚的,因此一般都是偷偷摸摸的进行,也怕父母等长辈知道(即使在美国也是如此)。虽然有偷情的刺激感,但是也会加强紧张。紧张到一定程度,风吹草动就可能受到惊吓,或者匆匆完事,导致心因性的性功能障碍,如阳痿、早泄、不射精、逆行射精等问题。如果说这些都是男性的问题的话,女性主要留下的是心理阴影,对性交产生忧虑、惧怕或强烈的罪恶感、羞耻感,或者干脆完全放纵自己,人尽可夫;生理上也可能会导致性唤起困难等问题。害怕怀孕也会造成额外的紧张,这种紧张常常可以在性交之后持续的存在,一直到月经来潮为止。天天紧张的滋味可不好受。

由于一定不能怀孕,因此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双方就必须采取避孕措施,其中最方便的方法就是避孕套。但是避孕套也有它的问题。对于男性而言,戴避孕套性交,阴茎与避孕套相对静止,没有摩擦感,快感就大为减少,甚至导致不射精等问题(不射精本身可能并没有多大问题,但是骨盆和生殖器官长时间充血却会大大增加诸如前列腺炎等疾病的发病率)。对女性而言,快感并没有丧失多少,但是避孕套上的润滑液会改变阴道内的酸性环境,使得妇科炎症的发病率增加3-4倍。其它常用的避孕方法就是避孕药,但避孕药中含有高浓度激素,长期服用对内分泌的干扰作用不可忽视,尤其是事后避孕药,经常造成月经不调和痛经的问题,滥用这类药物会严重干扰内分泌,重者会影响生育,导致骨质疏松等病症。

婚前性行为,无论什么原因,都可以说明此人责任心不够、对自己的欲望控制力不够。这两点是婚姻的大忌。当然,我们不能排除人会变好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很小。这一点上,尤以女性为显著。女性内在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自己身体的珍惜。当女人把自己的身体随便给人,甚至作为筹码去交换某些利益的时候,她已经丧失了廉耻,道德已经堕落,没有立约和守约的能力。这样不可靠的人,今后的生活会幸福吗?而男人,有了婚前性行为之后,得扪心自问:这一次有诱惑,我没挺住;下一次再有更大的诱惑的时候,我能把持得住吗?

只有生命发生重大改变,或者本来就是那种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守约的人,才会有幸福的将来。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一些统计事实(译自Boys and Girls Relationship):

1.          有婚前性行为者在结婚之前分手的比例要高于无婚前性行为者。女孩子如果坚持不在婚前献出自己的身体,将有更大的可能性留住自己心爱的男孩。

2.          即使时代已经改变,多数男人仍然希望娶一个处女。一个好的男人会尊重女性的意愿。如果他威胁不做爱就踹掉你,你最好先踹掉这个男的。

3.          处女/处男有着更幸福的婚姻。你最好只把你的身体献给一个人——神所赐予的佳偶。

4.          有婚前性行为者更容易离婚,而且婚前的性行为越多,婚后越容易怀疑对方。

5.          非处女在婚后更容易奸淫。她们更认为和别人做爱没什么大不了的。

6.          非处女更容易被坏男人所蒙骗,更容易嫁错人。性爱会让你有眼无珠。我们更加需要关注性欲以外的激励。

7.          有婚前性行为者在婚后对一生的性生活都将较为不满。人们永远不会忘记初夜,也会把任何一次性爱和第一次做爱的时候拿来对比。而且他们会对婚后的性生活产生厌倦、罪恶、无自信,或者转而用更加变态的方式来获取性满足。

总而言之,婚前性行为看似美丽,其实也是一个陷阱。当身体不再被看重被珍惜的时候,你就埋下了厄运的不定时炸弹。

*   *   *   *   *   *   *

写了这么多,也许你已经看到了婚前性行为所带来的种种长期的不良后果。你可能被吓着了,也可能很沮丧,因为正如我在开头说的,在现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一心只想找一个没有婚前性行为的人结婚的话,要么你就只能到幼儿园门口排队,要么你就嫁不出去了。况且,对方是否是处女或者处男,至今没有一个准确的方法可以判断,我们可以得到的信息仅仅来自于对方自己的叙述。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自己也不是完全的。我相信,读者中间的许多人,都曾经有过婚前性行为的经历。我重申,造成今天这个现状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我们自己,而是这个歪曲的世代,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们无法改变历史,但是从现在开始,既然我们已经明白了它的危害,我们就要好好的面对,好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可以决定我们的将来。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自我反省和彻底悔改。反省自己的婚姻观,反省自己对对方的爱,反省自己过去的婚前性行为。悔改,即是痛下决心和以前的错误行为决裂,用意志力顽强的控制自己的欲望,立即停止一切的婚前性行为(甚至连亲吻拥抱爱抚都不能有——如果这些会让你产生强烈的性冲动),和对方坦诚地谈清楚。

不必过分担心,如果对方因此而离你而去的话,这时你的福气。和一个仍然沉迷在错误观念和错误行为的不可靠的人发展下去,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如果你真正的反省和悔改,别怕,虽然你不能改写你的历史,但是从今天开始,你已经焕然一新了。正如一个吸烟的人彻底戒了烟,他的健康状况在不长的时间里就会得到恢复,他今后的癌症、肺气肿的概率会降至和不吸烟者相当的水平。

说到这里,你一定有一个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反省和悔改呢?其实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没有一个人能够看透他人的心思,甚至连自己都经常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真正悔改了。大多数人迫切需要一个认证,才能心安。这一点上,宗教的确有它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任何宗教都相信神会鉴察人心,神能够完全的恕罪,神能够完全让你变成一个新的人(这里以基督教的术语来说,因我对其他宗教的了解不深入,还是不要妄言的好,但所有宗教都有类似的概念)。

第二步,坚定立约的心志。以前负不负责任,暂且不论,但是从现在起,我们需要负责任,为自己,也为对方。由于婚约是双方面的,如果双方都愿意就此立约互相委身,最终结婚,那么这个关系还是可以继续下去,但在结婚之前不能再有任何的性行为。这个约的效力等同于婚约,双方都要把它当作婚约来看待,需要用强有力的意志来约束自己的心思意念和行为。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作出这个承诺或者怀疑自己守约的能力,这段关系就应该立即了断——因为这些现象反映了此人尚不足以承受婚约之重。当然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如果对方已经成长,再重建关系为时不晚。

第三步,按照正确的关系发展次序,发展你的下一次恋爱与婚姻关系(如果有的话)。详细的内容将在下一篇文章中阐述。既然大家都是罪人,就不要把眼睛盯在对方过去的错误上;既然大家都是新的人,还有什么可计较的呢?

最后,请让我以一句圣经上的话来结束这篇文章:若有人在基督里(悔改认罪,归入基督,重生得救),他就是新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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