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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去荷兰读博已经有2个多月了,在老婆出国前我们领了结婚证,但是领证之前她出国所有的资料多是写着“未婚的”,到荷兰后有些登记表格为了和之前登记的相符,也写了“未婚”,而09年上半年打算去荷兰看她,要办探亲签证,那她得去市政府发个邀请信之类的,但这样一来婚姻这栏和此前的就不符了,而且如果签证调查起来也是不一致的。

    博士板块,有人告诉我说我在国内做双认证,然后等我到了荷兰再和老婆去改资料,但是问题是这样的话,不改资料,探亲签证能否申请出来? 老婆荷兰这边因为要发邀请信之类的,因此是不是要先在荷兰将个人的基本资料改好(未婚改成已婚),还是我国内做了双认证,荷兰就认可了我们的婚姻关系,在荷的个人资料婚姻关系一栏其实已无关紧要? 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比较妥当,另外,如去荷兰市政改资料,怎么个步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使馆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不知道哪位知道,谢谢。

  金牛迎春,牛气十足! 新年快乐

[ 本帖最后由 summerqwf 于 2009-1-25 08: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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