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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我和先生在荷兰办理的结婚登记。先生是荷兰人,我是中国人。我当时递交的出生公证(出国时带来的,有经双认证,当时已经超过两年有效)和未婚声明(使馆开的,有经翻译和双认证)都被接受了,没有任何问题。市政厅给我们颁发了荷兰的结婚证书。

但最近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由于我还是中国国籍,是不是需要在国内也更改我的婚姻状态呢?毕竟现在是从未婚到已婚。。。


请教,感激不禁!!

精彩评论1

doudoujane1984  高级海盗  2012-8-7 09: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同问,没有人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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