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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cker 与 Return-visa

近来经常看到战友询问关于sticker和return-visa的帖子。对于相关法律不清楚。盲目的出行很有可能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根据个人对sticker和return-visa的了解,作出以下总结:

1, 什么是sticker? 什么时候需要sticker?谁需要sticker?

Sticker是荷兰政府签发给外籍居民的一种暂时合法居留凭证。一般首次签发有效期半年。是给申请人在没有拿到ID卡之前的一种临时证明。

当申请人第一次进入荷兰时;当申请正常延续ID,但旧卡过期,新卡还未到手之间这段空档时;当你转换学校,转换居留目的(同居,婚姻,工作等)时,都需要到移民局或市政厅申请sticker,不仅在警察临检的时候及时出示证明自己的合法居留身份,而且在今后申请长期居留或其他身份时作为一个不断档的证明。

只要是手里没有有效ID卡的外籍居民,再拿到新卡之前都需要去贴sticker。(免费)


2, 什么是return-visa? 什么时候需要return-visa? 谁需要return-visa?

return-visa是一种变相性质的签证,不仅可以自由出入荷兰边境,而且还可以在申根协议国境内畅通无阻。但是移民局对return-visa的权限也有一定的限制。上边会标注出入次数,及目的地国家。如果是多次出入,和All countries,持有者就可在return-visa有效期内多次进出荷兰及申根协议国。

通常来说,return-visa只适用于那些正常延续ID,但在ID卡没有到手之前的外籍居民。除非有紧急特殊情况,非正常延续ID的申请者(转换居留目的,首次进入荷兰等)才有可能被考虑签发return-visa, 而且会要求申请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只要是手里没有有效ID卡的外籍居民,再拿到新卡之前如果想要出入荷兰边境,都需要打IND电话预约申请return-visa。(cost 40 euros)


3, Sticker 和 Return-visa 的区别, 是否可以相互代替?

理论上讲,sticker和return-visa是绝对不同的。而且不能相互代替。尤其是不能用sticker代替return-visa. sticker只能证明持有人在一定日期内,在荷兰境内的居留是合法的。假如离开荷兰边境,就不能再马上合法进入荷兰。

只要是想要踏出荷兰边境一步,无论去哪儿,再想回来,法律意义上讲,就一定需要一张return-visa.

sticker的持有者虽然在荷兰境内合法居住,但相比ID卡多少有一定限制性。因为在等待ID卡签发之前的这段时间里,申请有可能被拒绝。个人理解为类似一种“灰色“时期。不如拥有ID卡那样自由。

4, 总结

没有ID,去贴sticker; 没有ID想出荷兰(还想再回来),去贴return-visa。

ID在手,别无所求!


家庭类居留

最近大家都比较关心怎样办理家庭类居留的相关信息,我搜集了一些资料,希望有所帮助。

1 相关种类:
一般情况下分两种:婚姻关系和非婚姻(同居)关系。

1.1 婚姻关系:
无论是在荷兰注册登记,还是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夫妻,经过IND认证后,都会被认做合法婚姻关系。因为是外国人,所以需要提供相关公证材料,比如:结婚证书公证(认证)。假如申请人在荷兰境内登记注册,需要提前向市政厅(IND)声明双方单身且未婚。

1.2 同居关系:
需要提供双方单身且未婚声明,并以非婚姻关系居住在一起的伴侣方可申请。

2 申请以家庭或同居为目的的居留要求:
无论是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些需要经过使馆或外交部认证。并都需要经过IND的审批以及登记。这样在政府系统里就会出现相关信息。
2.1 申请种类
IND把申请人分成了两大种类:Family Formation Family Reunion and other procedures。与大家切身相关的是这两种类型对担保人的工资要求有所不同,前者要求金额为净工资最低值的120%;后者则为荷兰最低净工资值。

2.1.1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关系,申请人在中国;
属于Family Reunion
2.1.2 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关系,申请人已在荷兰境内并持有非婚姻关系居留;
属于Family Formation
2.1.3 双方在荷兰登记结婚关系,申请人在中国;
属于Family Reunion
2.1.4 双方在荷兰登记结婚关系,申请人在荷兰境内并持有非婚姻关系居留;
属于Family Formation
2.1.5 双方在荷兰登记同居关系,申请人在中国;
属于Family Reunion
2.1.6双方在荷兰登记同居关系,申请人在荷兰境内并持有非婚姻关系居留
属于Family Formation

由此可见,按照法律规定,只要申请人在荷兰,对担保人的工资要求就是120%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欧盟已经对此要求向荷兰政府提出批评,但始终没有改动的迹象。所以还是要必须遵守的。大家可以根据列举的情况结合自己,看看属于哪一类。同时也清楚政府对担保人工资的要求指数。下边这个连接是IND网站上对有关工资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半年为一个增长周期(11日和71日)。
http://www.ind.nl/en/algemeen/begrippen/Tabel_normbedragen.asp

另外,KM家属的要求相对比较宽松,比如对语言要求等。请大家参考其他相关的帖子。


MVV签证简介

当拿到荷兰签证时,请大家仔细阅读,确保充分利用签证所给予的权限。

1.VALID FOR

即有效使用范围。一般情况下,申请者将得到NEDERLAND+SCHENGEN STATEN持有者可从任何一申根协议国入境;主要目的地是荷兰,并可在申根协议区内自由通行。最近申根协议国新边境法则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次入境地点非主要目的地,边防警察有权质疑入境者的入境目的,并做相关讯问。

举例:北京到法兰克福转机(或者转火车)到荷兰,都会比北京直飞阿姆斯特丹便宜,如果德国边防警察提出质疑,你可将此原因说明,并出示联乘机票(或车票)。


2.FROM TO

即签证有效期。在此日期范围内,签证有效。

3. NUMBER OF ENTRIES

即入境次数。如果出现 “MULT”, 持有者可在签证有效期内无次数限制地进入荷兰及申根协议国境内。如果是 “1”,持有者只可在签证有效期内进入荷兰及申根协议国境内1次,但可在申根协议国内自由通行直到签证过期。

4. DURATION OF STAY / DAYS

即入境停留有效期。如果申请MVV签证,会出现 “XXX”,其它类型签证会注明有效停留天数。在此要提请大家,如果签证上注明有效停留天数,那持有者的合法入境日计算就是在签证有效期之内进入荷兰或申根协议国,并合法停留所标注的天数。假如签证有效期是from 25-06-04 to 24-09-04, number of stay1 duration of stay/days 15那就是说持有人可在25-06-04 24-09-04内一次入境荷兰或申根协议国,从入境日算起合法停留15天有效。

5. ISSUED IN; NUMBER OF PASSPORT; TYPE OF VISA; REMARKS

这些跟咱们关系都不大,这里就不做过多解释。


通常我们拿到的MVV签证的入境次数都是 “MULT”, 如果在第一个ID发到手之前出去玩或者回国,而MVV签证并没有过期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申请return-visa的。

另:因涉及到个人隐私,我将图片上重要个人信息掩盖。并不影响大家理解。

精彩评论20

VLA  禁止访问  2008-11-17 14: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Sticker&Return-visa, 家庭类居留, MVV签证简介

应版主要求,建个“楼”,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PS-版主,最近忙,这么晚才发上来,请谅解!
amy57j  ↗总版主↗  2008-11-17 22: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Sticker&Return-visa, 家庭类居留, MVV签证简介

谢谢谢谢。怪我没说清楚,让你这么辛苦。我原来是想让你把自己帖子的链接放过来,建个帖子就可以了。没想到又给你增添麻烦了。非常感谢。我先人工顶顶,回头给你放置顶。
VLA  禁止访问  2008-11-17 22: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Sticker&Return-visa, 家庭类居留, MVV签证简介

Post by amy57j;3615904
谢谢谢谢。怪我没说清楚,让你这么辛苦。我原来是想让你把自己帖子的链接放过来,建个帖子就可以了。没想到又给你增添麻烦了。非常感谢。我先人工顶顶,回头给你放置顶。
版主实在太客气了。
snowbaby  四海霸王  2008-11-17 23: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Sticker&Return-visa, 家庭类居留, MVV签证简介

好人啊!
Eggapple  见习海盗  2008-11-18 22: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Sticker&Return-visa, 家庭类居留, MVV签证简介---有个问题请大家指

我是高技术移民,已拿到ID。想申请孩子和老公Family Reunion .申请材料中有一项要求市政厅出的一张证明:An original extract (not copy) from the Municipal Database
(GBA) proving your residence address and family composition expressions, not older than 6 months。但是我在IAD注册的时候只注册我婚姻情况,没有登记孩子的信息,我现在想知道是否需要再把孩子的信息注册之后再到市政厅去开证明?
amy57j  ↗总版主↗  2008-11-18 23: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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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明白LS的问题。GBA指的是你的合法住址情况,去市政厅开出来就可以了。
VLA  禁止访问  2008-11-18 23: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Sticker&Return-visa, 家庭类居留, MVV签证简介---有个问题请大家指

Post by Eggapple;3618792
我是高技术移民,已拿到ID。想申请孩子和老公Family Reunion .申请材料中有一项要求市政厅出的一张证明:An original extract (not copy) from the Municipal Database
(GBA) proving your residence address and family composition expressions, not older than 6 months。但是我在IAD注册的时候只注册我婚姻情况,没有登记孩子的信息,我现在想知道是否需要再把孩子的信息注册之后再到市政厅去开证明?
如果申请family reunion,你老公和孩子都应该在荷兰;你“在IND注册的只是你婚姻状况,没有登记孩子的信息“,理论上来说,当初你登记婚姻状况的时候就有表格让你填写是否有子女,没登记孩子信息只有一种可能:孩子是你在IND注册之后出生的。但如果孩子是在荷兰出生,应该有所在市政厅的纪录,等于注册了.......

如果方便,最好说清楚一下具体情况。
Eggapple  见习海盗  2008-11-18 23: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Sticker&Return-visa, 家庭类居留, MVV签证简介---有个问题请大家指

Post by VLA;3619015
如果申请family reunion,你老公和孩子都应该在荷兰;你“在IND注册的只是你婚姻状况,没有登记孩子的信息“,理论上来说,当初你登记婚姻状况的时候就有表格让你填写是否有子女,没登记孩子信息只有一种可能:孩子是你在IND注册之后出生的。但如果孩子是在荷兰出生,应该有所在市政厅的纪录,等于注册了.......

如果方便,最好说清楚一下具体情况。
是这样的:老公和孩子都在国内。 在注册地址的时候,把婚姻公证给IAD了,所以就注册了婚姻情况。没有什么表格要填写孩子的信息。但现在我在准备孩子的申请表时有这样一项要求。到市政厅开的证明中只有我的地址信息及婚姻状况,没有family composition expressions。所以我不知道是否还需要再到IAD把孩子的信息注册进去?
hmu977  高级海盗  2008-12-11 12: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超级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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