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租的房子, 575一个月, 外加200欧一个月的utility cost.
中间遇到好几次房东没有去交水电费, 到去年4,5月的时候, 收到一张催款单, 说再不交就会在一个星期内切断能源. 但是当时怎么都找不到房东, 到房东上班的地方去找, 同事说她旅游去了. 没有办法, 只有自己先把单子付了, 不然总不能没水没电生活啊~
今年7月退的房子, 房东当时说得特别诚恳, 说会把575的押金, 还有我们垫付的水电费150欧一起打回给我们.
但是等了一个月都没有任何消息, 中间找了很多次她找不到人, 电话不接, 邮件不回, 到她上班的地方去, 同事总说不在.
第二个月的时候, 终于找到了她一次, 她说她把我们的银行账号弄丢了(其实就是胡扯,邮件和纸的都留过), 让第二天去拿钱. 第二天去了, 她给了500.可是明明是700多啊! 她说: "哎呀, 我记错了, 我以为是500. 那余下的我打到你卡上."
现在已经是第三个月了, 中间又找过她无数次, 怎么都找不到人. 打电话到她单位, 其实她明明在, 但是叫她同事说她在开会, 之后会打回来. (当然不会打回来). 冲到她办公室, 门卫打电话上去, 她也说她在开会, 会回头联系我. 天啊, 她现在就是拒绝接见了!
大家说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呢?
因为也只剩下200多块钱没有要回来了, 请律师应该还不够吧.
但是真的很郁闷, 难道就这么忍气吞声受她欺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