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热带鱼 于 2011-8-31 20:53 编辑
▲所谓的双认证,指我国外交部领事认证以及荷兰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这两个认证,目的是为了验证文书的真实性。首先要在公证处做好公证书,然后再将公证书通过代办处送至外交部,由外交部做领事认证,并代为办理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目前外交部不直接受理个人隐私使用的民事公证书,故需要由当地外事办公室或有关代办单位代办。也就是说,将公证书送至代办处,交钱,剩下的就不用管了,认证办理好后,按通知去取就可以了。
外交部网站链接:
各被授权外办及代办单位名单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rzjzwslggz/t312468.htm
▲费用:代办费(由省外办或代办公司收取)+外交部费用(下表)+荷兰使领馆费用(下表)
▲所需时间:代办处送、取外交部的时间+外交部认证时间+使领馆认证时间
附:外交部领事司办理领事认证所需时间及费用
办理认证并代办使馆认证所需时间与费用
时间
平件 第4个工作日送使馆+使馆所需时间
急件 第2个工作日送使馆+使馆所需时间
费用(每份公证内容的收费标准,一本公证书多内容的按内容数加倍收费)
平件 商业:100元领事认证费+60元(代办费)+使馆认证费
民事:50元领事认证费+60元(代办费)+使馆认证费
急件 每份加收80元加急费(其中认证加急费50元,代办加急费30元)
荷兰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规定及收费标准
费用:290元(常按汇率调整)
所需时间:7天
备注:1、苏、浙、沪、皖地区送上海总领馆认证;粤、闽、琼、桂地区送广州总领馆认证。
2、公证书半年有效。
3、离婚证书、离婚调解书需做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书。
4、结婚公证书(半年有效)须贴当事人的双人合影照片,如证书所贴的照片系两张单人照片拼凑在一起的,该馆将不予认证。
5、公证书上当事人的姓名,在译文中必须使用汉语拼音。如当事人所持护照上的姓名系地方方言拼音,可在公证书上的汉语拼音姓名之后用括弧加以注明。即汉语拼音姓名(护照上的方言拼音姓名)。
6、民事文件需复印英文译文页,商业文件不需复印。
7、需填写使馆《申请认证原因表》。
8、用于办理探亲签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需单认。
其他问题请参考外交部网站领事认证、公证网页,里面有详细的说明。
链接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rzjzwslggz/default.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