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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nitachan20050806;2708311 我的情况时这样: 第一次领签证时,广州领事馆的MM是通知我回国后一个星期内回领事馆报道。 这次申请证时,我看见使馆MM在电脑内打印了一份表格, 说是我之前的纪录。领签证时,领事馆的MM并没有叫我到当地警察局或回领事馆报道,所以并没有在意 ,心想她没说就不用做 。 今天跟Q友聊天时,发现原来他们全都到当地警察局,说是必须执行的程序。如果我没有报道,IND会没有我这段时间在荷的入境出境纪录,万一留个不良纪录或什么的,会对下次探亲或以后MVV有严重影响!!! 请问大家,到警察局报道的程序如何(我会在莱顿)? 有时间限制么? 要预约么? 要带什么证件?警察局会给我什么东西证明我已经登记报道和到时如期离境呢? 什么都不懂,请教给位XDJM啦!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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