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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遍,请您恢复我的帖!!!!!
另外,ffl2004是什么身份?有什么资格删贴警告?

精彩评论12

自在寒武纪  ↗贵宾↗  2007-9-27 15: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ffl2004

请问您的帖子是什么内容?

ffl是我们的版主跟区长,她是非常公平和气,受ggd管理层信任的人。
香草居士  海贼王  2007-9-27 17: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ffl2004

LZ,请你心平气和的说一下你发的什么帖在哪个版被删了。大概内容是什么。

总斑竹们会好好调查的。

BTW,FF是一位好版主
ffl2004  ↗贵宾↗  2007-9-27 20: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ffl2004  ↗贵宾↗  2007-9-27 20: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ffl2004  ↗贵宾↗  2007-9-27 20: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way_of_us  ↗贵宾↗  2007-9-27 21: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ffl2004

唉,这贴我一开始就看到了,刚才又去都看了.我觉得那贴里的LZ,其实是很诚恳的想和大家咨询下的,境况也确实需要大家的帮助.

这里的LZ,你说的话是有点过了,毕竟你不知道人家的全部家务事,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下的评论有点过于武断了,特别是用词,真的有点过分了.将心比心吧,还是不要像对待阶级敌人一样的对待这样的同胞吧~

我支持FF删除类似的贴,也是为了不要引起更大的争论.至于是否需要一上来就给警告呢,就有点可商榷的余地...也许FF应该在删除了之后先PM一下,提醒他/她注意?唉...不过虽然这位LZ没有说什么脏话,却也真的有点过分了,有点歧视和批判的味道了...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是有点过了.
ffl2004  ↗贵宾↗  2007-9-27 21: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自在寒武纪  ↗贵宾↗  2007-9-27 23: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ffl2004

我是认为ffl是按照了版规来行事的

当然也可以更温和一点,先修改帖子内容,再悄悄话,再删贴,再悄悄话或者警告。但是这样做是给版主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

ggd的宗旨是爱,理解,交流跟互助,我觉得版主基于这个主旨基于版规删除帖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也希望楼主可以尊重我们的版规,尊重版主的处理。希望你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友善的手,将来也能得到大家的尊重。
费城星期一  ↗贵宾↗  2007-9-28 02: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回复: ffl2004

总版主说的很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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