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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问题, 一个关于退税的, 一个关于居留权的, 这里的能人们谁有经验和知识可以分享的, 先谢谢了。

1。 如果是2006年年初来荷兰工作的, 完全按照荷兰的法律法规和所有的荷兰人一样的缴税, 我是不是可以有退税? 他们有人说如果平时每个月就有享受着30%-ruling, 那就没有退税了。 是这样么?

2。 如果在荷兰以knowlegable worker的身份拿着工作签已经在荷兰工作和居留了五年, 那是不是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如果要同时申请荷兰的citizenship, 是不是必须参加荷兰语的考试? 除了荷兰语考试还有别的其他必需条件么? 如果有永久拘留, 是否可以享受荷兰人同等的养老保险还有医疗等等方面的其他东西, 除了没有那个荷兰护照? 没搞清楚这个永久居留权和公民权之间的分别到底有多大? 什么选举之类的我不关心, 没有公民投票权, 这个对我没啥影响。 我关心的是自身利益方面有什么区别?

知道这里的xdjm多, 谢谢大家知无不祥言无不尽了!

精彩评论1

ffl2004  ↗贵宾↗  2007-7-2 20: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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