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侠.
我在北京学设计毕业了,得到一个荷兰设计公司的实习机会.
公司每月给300欧,实习期为3个月,(2007.9-12),只后不知能否雇佣我.
1,如果我办90天的,需要公司给出我办劳工许可证吗?
2,如果我在实习结束后延长时间继续实习,公司会同意的,可我还要回北京再办签证或续签吗?
3,如果我开始就想长期实习,那我想办MVV要等多久才能办成呢?
我在网上看到:
荷兰雇主雇佣外籍劳工,首先要为该雇员申请劳工许可证,荷兰文的正式名称tewerkstellingsvergunning。一般雇员向地区劳工处申请;艺术家,音乐家,运动员向中央劳工处CBA申请。
以一般雇员为例:
* 雇主必须像是雇佣的是要具备特殊技能的雇员,而且雇主已经尽力在荷兰招聘,例如通过刊登广告,而没有结果。
* 雇主必须把这一个职位空缺报告给劳工处超过5个星期以上
* 雇主准备每月给外籍雇员支付全职工作最低新薪金标准以上的薪酬
* 雇主要为外籍雇员安排好在荷兰的住处,而雇主提供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必须为外籍雇员所接受
* 外籍雇员必须符合雇主所要求的职位条件,具有从事该空缺的资历和技能
* 外籍雇员必须拥有或者准备申请在荷兰的居留VTV
我不知该怎么办了,请个位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