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hrs rule指的不是在72小时之内给你确认信,而是说你需要在入住前72小时前退掉房子. 如果已经过了两个星期还没有收到EMAIL,那你只能不断的给他打电话,发MAIL了~ 我觉得打电话直接一些. 而且给他们的压力也会大些.
你留下处理你问题的人的名字,不是为了向什么部门投诉,而是为了向酒店的高一级管理者投诉的.
记住,你要做的一切的一切,就是要留下证据,证明你在入住前的若干天已经通知他们退房了( 具体要提前几天退房,要看酒店的要求)
既然是你GG来荷兰玩,那么MM你本人是不是在荷兰啊? 亲自去酒店质问他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