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nltimes.nl报道,阿姆斯特丹Nieuw-West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导致11岁男孩的父母赔偿€1,700。来源:nltimes.nl两年前,一名11岁的男孩骑电动自行车时与一辆面包车相撞。法院裁定其父母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当时,面包车正沿Gerda Brautigamstraat驶向Sam van Houtenstraat。该街道的交通有优先权,路标和自行车道上均有明确标示。然而,男孩未让行面包车,直接穿过道路,与黑色面包车的右前部相撞,导致车头、前保险杠和车牌受损。维修费用总计€3,413.18。法院裁定,男孩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应对一半的损失负责。法官认为,面包车司机应预见到骑车者是个年幼的孩子,应该更好地预防可能发生的错误。尽管如此,父母仍需支付一半的赔偿。法院认为他们明知为年幼的儿子购买电动自行车会带来更高的交通风险。最终,法院判决他们支付€1,706.59的赔偿金,外加€255的非司法收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