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岁的司机,因在2022年3月以超过每小时300公里的速度在A28高速公路上驾驶兰博基尼并最终失控的行为,于周一被判处社区服务、吊销驾照和缓刑。兹沃勒法院在周一表示,此判决旨在向社会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
来自北布拉班特省Heesbeen的Rick van S. 被判一年半的驾驶禁令,其中六个月为缓刑。他还被判处120小时的社区服务和两周的缓刑,这超出了公诉机关(OM)的要求。
公诉机关原本要求150小时的社区服务和18个月的驾驶禁令,其中六个月为缓刑。
法院表示:“然而,法院希望向被告和社会传递一个强烈的信息,即此类驾驶行为是不可接受的。”法院最终认定Van S.在A28高速公路上驾驶兰博基尼时速达到300公里。
兹沃勒法院发现该司机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和他的乘客。2022年3月27日,Van S.在前往亚森赛车场途中,于Rouveen高架桥附近失控了他的白色兰博基尼Aventador S。
事故中无人受伤。在对面车道距离事故现场200米处发现了两个刹车盘。这辆估值50万欧元的车被完全报废,并且没有得到任何保险赔偿。
Van S.在Rouveen附近的一处限速100公里的区域以每小时300公里的速度行驶。法院认为这种行为极为危险,因为其他道路使用者不太可能预料到这样的速度。
“汽车飞驰而过,”法院引用了一位驾驶员的话。这种驾驶行为给其他后来向警方报告的司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Van S.此前在2019年因超速违规已经收到过公诉机关的罚单。
这名驾驶员面临着150小时社区服务和18个月驾驶禁令(其中六个月为缓刑)的要求。
来源:nltimes.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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