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松狮犬 于 2018-11-12 10:20 编辑
入籍市政厅:海牙时间2018年春
入籍所需的两个材料,一个是出生证明,一个是源文件的证明。两份材料说的是一回事,但是出生证明是公证处开的,荷兰政府认为不具有公信力。 而源文件是公安局开的,所以荷兰政府认可。源文件可以选三种文件之一去证明-出生证,户口本公正,或者公安局证明。 80后一般没有出生证,如果父母由于离婚/去世,户口本上没有两位父母了。这时唯一可行的就是找派出所/公安局出具证明。从前几年开始,派出所不再出任何证明,通过正常途径,根本拿不到派出所的这个证明。 曾经有人在市政厅被拍着胸脯保证不要源文件,然后IND 就写信要求补交。楼主曾经2017年打电话给ind陈述了一下没有办法拿到公安局的证明,ind回复说材料不完整不会成为拒绝入籍的理由,似乎留了一些希望。楼主最后还是认怂,托关系在市公安局开出了证明。运用以下模版打印出来,让公安局签字盖章。再委托家人办理公证和双** 2周取件。公正双**只做了一份,因为除了入籍荷兰似乎没有需要的地方了。
出生证明
兹证明XXX,男,(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在中国XX省XX市。原户籍在XX省XX市XX派出所。XXX的父亲是XXX(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的母亲是X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
特此证明(公章)
2017年 月 日
换完国籍,趁身份证还在,过户国内的房产或者卖掉,以防以后难以证明被注销的那个人就是自己。 仍然拥有房产的话,注销身份证的时候,拿着那个证明中国籍和荷兰籍的自己是一个人的派出所信,去公证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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