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一网荷兰
今天,海牙法庭作出裁决,判决荷兰Blokker及其下属公司Leen Bakker,必须马上在欧盟国家内停止销售其产品“Le Sud paviljoen Grimaud”伞篷,这种伞篷是模仿中国浙江的正特公司的发明。正特公司已经提出起诉,法庭判正特公司胜诉。
法庭认为,正特公司的“蝴蝶伞篷”造型是新的,改变了传统的伞篷设计,具有独特的特征。正特公司说,这也是该公司在全球的畅销产品之一。
法庭还说,如果两家荷兰公司不停止销售仿冒产品,将处以处罚,每天罚款1万欧元。
这宗由浙江正特公司提出的即席诉讼,10月7日由海牙法庭开审,法庭要求首先是达成庭外和解,但是,日前Blokker去信媒体RTL商业电视台说,双方没有达成和解的协议,还是决定交由法官作出裁决。
法庭今天作出裁决,不过,Blokker先前已经估计,还有后续的事情跟着,因为,即席诉讼只能提供临时性的裁决。
日前,Blokker还对RTL电视新闻透露,这实际上是中国正特公司跟另一家中国公司的官司,因为他们销售的“Le Sud”,是另外一家中国公司制造的,产地也是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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