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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女小编 于 2016-2-10 17:44 编辑

文|一网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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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对生命的感受和态度不尽相同,有些人拼了命地活,而有些人却觉得活够了要自杀。荷兰现行法律规定,帮助轻生人士自杀的人有罪。Schnabel委员会认为没有修改法律的必要。

Schnabel委员会由荷兰卫生,福利与体育部长Schippers于2014年成立,成员包括七名法律,护理和/或哲学领域的科学家。促使Schippers部长成立这一委员会的原因是在Albert Heringa案件(2008年,74岁的Albert Heringa帮助其99岁,身体状况良好的母亲自杀。法官裁定他协助自杀罪名成立,但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发生后,她必须研究能否扩大处理协助自杀案件的司法可能性。

Schnabel委员会认为,身体健康的老人很少会要求安乐死。选择安乐死的老人大都“老年病缠身”,导致他们有“无法忍受和令人绝望的痛苦”。这样的情形符合《终结生命法》(de Wet toetsing levensbeëindiging,WTL的规定,可以在医生的帮助下选择安乐死。

基于“安全性,专业性和问责制”的考量,安乐死不能在家人或朋友的协助下进行,也不能使用自杀药丸或者一种可以自行决定死亡时刻的Drion药丸。

专家们建议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人们活得轻松,不让他们感到孤独,也要加强他们的自救能力。Schnabel委员会呼吁“重估生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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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

freshair  海贼王  2016-2-10 18: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有什么权利让别人痛苦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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