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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荷兰注册了一个贸易公司,规模很小,一个月小十几箱的日用品,保健,护肤,奶制品运往中国,
有一个问题请教大家,
注册公司后,在中国一方的买家,必需是公司形式的,开据他那边的清关等发票凭证发我人,
我才可以让我这边的会计做账呢??还是中国一方的买家,是个人形式也可以?只要他货款打到我公司账户就可以了?

精彩评论5

Hong@M  四海霸王  2016-1-13 15: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同问, 请问版主, 你有结果了吗?
priscillalin  四海霸王  2016-1-25 13: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人不专业意见:会计记账,是根据BV开sales invoices或者BV的Purchase invoices来记账的。中国的客户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私人。
Nimalamu  初上贼船  2016-1-25 20: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这个你要问你用的会计师 他会告诉你的。 据我所知是公司对公司的业务, 最好国内是一家公司。相当于你出口,那增值税的部分是不是欧盟外的不增不收 你是否能够退回部分,你得问专业会计公司。
壬癸  中级海盗  2016-3-11 22: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公司或者个人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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