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乐网下载手机App | 客服热线:0031(0)104133904
想报名当版主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大家在准备报名版主前,我想和你们一起学习下面的论坛规定!

第四章,版主责任
第十九条:保证论坛所发布信息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使用虚拟社区服务不作非法用途。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遵守所有使用虚拟社区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第二十条:承诺论坛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及时删除此类帖子。
第二十一条:承诺论坛不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版主要起模范作用,不能在社区其他版面大量发表广告信息,不能在社区发表大量雷同的,言论,不能发布或回复没内容或内容空洞的帖子。
第二十三条:版主需及时删除不符合论坛主题的帖子,无实际内容或内容空洞的帖子,广告贴,不利论坛的帖子,维护论坛的整洁。
第二十四条:版主如果发现捣乱分子需及时向管理员反应,可留言给looker或发EMAIL给looker。
第二十五条:版主负有搞活论坛的职责,对好的网友帖子须及时设为精贴,对好的言论及时回复,不可存有私心将自己或朋友的贴子都设为精贴,不能连续将一片帖子加为精帖。
第二十六条:版主负责设立,更改或删除自己论坛的副版,版主必须保证公平对待网友,不能包庇自己朋友;版主不能互设副版。(对2个星期不能找到自己副版的将由社区直接为其指定副版。)
第二十七条:版主必须有充分的时间来管理论坛,对常常不来论坛或不常自己的论坛发表帖子的将及时做更换处理。
第二十八条:版主不能发布与本论坛无关的论坛新闻,严禁发布攻击网友的论坛新闻。
对不能及时管理论坛,不能尽到版主职责的,或违反版主协议的,请大家向looker反应,将做更换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版版主应当恪守职责。
对于长期不到站管理版面的版主站长可以建议圆桌会议商量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版主职位,论友也可向站长提出建议,但版主有事已向站长请假者除外!
第三十条:版主应当公平合理的处理版内事务。
版主对于版内事务必须公平处理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
第三十一条:以上协议同样适合副版。


以上是我们的论坛基本法的第四章,也是我们论坛维持,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作为一位老战友,提醒大家,大家参加版主竞选,竞选目标不是权利而是责任!当你加入了版主的行列,你就必须关心这个论坛的兴衰存亡,这是一份别的战友不必承当的责任。

最后,欢迎你们!:)

精彩评论4

strawhat  ↗贵宾↗  2002-11-1 15: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good
helium  ↗贵宾↗  2002-11-2 16: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KEVIN就是KEVIN,厉害
charlie  四海霸王  2002-11-3 12: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Yes, sir!
no problem sir!
彼岸花  四海霸王  2002-11-3 13: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记得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于此网站上的Cookie

我们使用 Cookie 来个性化和改善您在我们网站上的使用体验,了解您如何使用本网站和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广告或咨询。 如果您继续使用我们的网站,即代表您同意我们使用 Cookie政策。 请访问我们Cookie条款隐私条款,了解最新内容。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