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荷兰上学,现在想邀请父母来荷旅游。在此询问关于他们申请签证的三个问题。
1. 我父亲的护照将于2010年10月份到期,他们计划今年6月份来,旅游行程不超过一个月,也就是7月份肯定会回国。请问他的护照可以用吗?
2. 在使馆网站上贴出的Required documents上有一项是Proof of the referent's solvency, 因为我是留学生没有收入,平时的开支由父母支付,所以这一项是不是我就不用递交了?如果父母开收入证明的话,还需要我提供我在荷兰银行的证明吗?
3. 我出国前曾办过出生公正双认证,但现在只有一份。我的父母在递交材料时可不可以共用这一份出生公证作为Proof of relationship with refe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