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前一段时间考虑重新装修客厅,并把一个旧的壁炉拆掉后安装一个现代的壁炉. 签了一家公司用他们的壁炉和安装服务,共四千多欧。
但是后来一来是我们经费紧张,二来是我们觉得不装壁炉更好,客厅空间更大,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他们没有回电邮件,公司没有人接电话,打到老板的手机,他说在度假,叫我们打到公司。
如此耽搁了近两周,现在他们通知我们要交30%的罚金.因为他们已经为我们订了壁炉切不可取消.
现在我们的论点是:
1. 合同上没有关于取消合同要交罚金的条款. (这点是不是很关键?)
2. 他们当初说是有现货的,现在怎么冒出为我们订购一说? (但是这点没有书面证据)
3.我们是在签了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就发邮件要求取消合同。(这点是不是一个有利的证据呢? 好像荷兰的法律规定在特定时间内是可以无条件取消合同的?)
4. 他们延误了答复我们,我们现在已经把旧壁炉的管道拆除,不作安装的准备.如果重新安装,花费更大. (这点不知能否算个论据)
请高人指点一下啊!
我们应该抓住哪几条论据跟他据理力争呢?
要是打官司得话,我们胜诉的机会大吗?
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