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美女小编 于 2018-10-26 15:46 编辑
荷兰人体艺术家遭警察驱赶
上星期,荷兰人体彩绘艺术家Amit Bar在Doetinchem的树林中,正在进行艺术创作。突然,一群警察赶来,制止了他的创作,并强硬地将他和模特从树林中赶走。不仅如此,警方发言人还说,这个艺术家的所作所为是“践踏了荣誉”。
所以,事情到底是怎样的呢?
警方发言人说,当天,他们接到了一个儿童看护机构负责人的报告,称有教师正带着一群孩子在树林秋游,看见了正在创作的Amit Bar。
当时,人体模特脱光了衣服,赤身裸体地出现在孩子们面前。教师马上带着孩子们离开,并且报告了负责人,这名负责人因此致电警察局,征求要求警方干预。
警察局也马上采取行动,派遣了两位警察奔赴现场。
到了现场的树林,警察要求正在工作的Amit Bar和裸体模特离开,因为附近有儿童,希望他们到另外一个没有儿童看得见的地方继续他的创作。
Amit Bar虽然离开了,但是他并不服气,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仅仅是在进行艺术创作,并不是不光彩的行为。警察这样做,也会让孩子们对人体艺术产生误解。
这样被驱赶,好像自己真的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作为一个人体彩绘艺术家,Amit Bar越想越生气。Amit Bar说,他也看到了老师和孩子们,但是,他们与孩子们之间约有150米,而且自己和模特是在遮蔽的地方进行创作的,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被警察驱赶。
根据法院先前的类似个案,并没有百分之百地指出什么地方可以裸体什么地方不可以。比如2017年的一宗案例,一名荷兰男子在非指定的地方裸跑,被告有伤风化,可是最终官司告到高等法院,还是判其无罪。
目前,Amit Bar已经通过艺术家团体寻求法律援助。 艺术or色情?界线在哪里?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颇具争议性的“人体艺术”。而人体艺术之所以具有争议性,不仅是因为人体艺术与某些传统文化、道德观念不同,更是因为在普通大众眼中,人体艺术与低级的感官色情难以区别。
人之所以喜爱人体艺术,是由于艺术家借用人体语言来崇拜生命、赞美自然、歌颂青春、讴歌爱情、追求自由,这种创作表现是产生优秀人体艺术作品的内在动因,它不会把人引入想入非非、邪念丛生的歧途。 源于古希腊时期的人体艺术把人体视为真、善、美的化身;在文艺复兴时期,也有诸多艺术巨匠借着人体之美,反对封建文化,留给后世灿若星河的艺术瑰宝。
而拥有5000年历史的中国,则把人体当做情与欲的表现,因此也有了那句“存天理,灭人欲”。涉及人体本身的文化,也是春宫图等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即便到现代,人体依然被视作“羞体”。
中西方各自不同的人体艺术欣赏标准,反映出不同的文化氛围和价值趋向,并无高低之分。但随着如今文化的交流与碰撞,本身只是客观存在的差异,因为不同的人接受了不同的观点,所以看待人体与人体艺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更多摩擦。
在对人体看法较为开放的西方,艺术家在创作的时候,也会像这位荷兰艺术家一样遭受质疑与冷眼。而在中国,人体艺术家更是小心翼翼,甚至不得不放弃一些领域的探索,只为避免那句“有伤风化”。
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也有很多所谓的创作掺杂过多的伪艺术,导致很多人对人体艺术存在很大的误解。2015年故宫裸照事件就曾经引起群众的抨击。
关于这件事,故宫博物院院长曾经说:“这种行为,它究竟是艺术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到今天也没有得到判定…但这种在紫禁城里面,在故宫博物院里面,进行这种摄影,我认为是不应该的。尤其在故宫博物院,石刻构件上,坐着拍照,更是有损于我们文物。”
不是所有脱光都是人体艺术。人体艺术不会针对特定的部位去展示。它传达出来的是唯美,震撼引人注目的。
人体艺术不只限于女性模特。人体艺术也展示男性人体的美。
人体艺术不只限于裸体的艺术,广义上来说,人体艺术还包含运用肢体语言的舞蹈、体育、妆饰等等。 写在最后
在东西方的思想碰撞中、在传统与现代的交接处,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不一样的思想和道德观念。有人认为裸体应当是私密的、不适合展示在公众场合;有人却认为裸体并不是“有伤风化”、可以大胆展示。
我们今天不争论孰对孰错,只是希望,人体艺术在发展的过程中,能逐步“去伪存真”:让弘扬真善美的真艺术摆脱“色情”的难堪;让打着艺术名号,其实内里确实低级趣味的“伪艺术”无所遁形。
关于人体艺术,你怎么看呢?投个票再走呗~
文章来源:一网荷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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