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一网荷兰
一对正在服刑并且要接受强制性精神治疗的同性囚犯,已经登记结婚,不过,分别关押了两地。
日前,关押在Vught的一方,状告负责安排精神治疗囚犯住处的机构Pompestichting,
要求转介到其配偶所在的精神治疗诊所,让他们能够团聚,在Arnhem法庭提出诉讼。
他们的律师Jos Willemsen说,一起在一个地方,是让他们关系牢固的唯一解决办法,而他们的关系是否存在,是唯一给他们以前途和希望的要素。”
这对同性恋人,是47岁的John和45岁的Marcel,已经入狱服刑,他们是去年12月在精神治疗诊所中结婚的,
一个关在布拉邦省的Vught,一个关在同一省的Zeeland(此Zeeland非彼Zeeland)。
婚后,他们也只是见过一次面,当时,John就提出要关押在一起,把他转往Zeeland的精神治疗诊所。 最近,Vught的监狱要关闭,一半人要转往Nijmegen,另一半人要送到Zeenland。
本来John认为,这样就可以解决他们两地分居的问题了,可是他的愿望得不到满足,他被分配到Nijmegen。
于是,他提出即席诉讼,打官司争取团聚。
他的律师没有就他们犯的什么罪作出回答。
媒体披露,John是1992年开始关押在精神治疗诊所的,2004年入住“长住部”(longstayafdeling)。
2006年,认识了关押在同一精神治疗诊所的Marcel。
律师说,从2011年至2013年,两人感情日深。
他们本来都关押在Vught,但是,此后,却将他们分开,把Marcel转往Zeeland。 律师根据欧洲人权法认为,两人婚后没有把Jonh转往Zeeland,是违法欧洲家庭生活法例的,而这个法例对囚犯也有效。
律师承认,机构Pompestichting的确为两人的见面做了工作,但是,当事的双方也意识到,这辈子他们是不可能走出诊所的,他们没有被引导,被治疗,已经没有前途出路了,而能够在一起,就是他们唯一的生活幸福感所在,而这,必须让他们在一起。难道不让他们接触,还可以维持关系的吗? 律师说,两人建立了婚姻关系,这是很严肃的,希望法庭能够认真看待他的当事人的请求。
法庭表示,要研究一下,押后6个星期作出裁决。
据悉,不让他们在一起,是担心这对犯人会伤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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