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情况是刚拿到博士续签合同(3年), 现在想把国内的女朋友以建立家庭的方式办过来.
有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 IND 要求三个月工资单, 但因为从这个月开始工资才达到IND要求的水平(博士第一年工资就差那么一点),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要等三个月后才能开始申请?
2. 关于单身证明, 程序是否是: 国内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然后去北京做双认证(外交+ 领事), 和以前做出生证明的程序一致(双认证)?
3. 关于市政厅(GBA)的证明, 因为我们办的是建立家庭而非家庭团聚, 那么是否意味着烦琐的婚姻证明可以避免 且 市政厅随时可以给我出具地址和婚姻状况的证明 (续ID时的需市政厅出具的文件)?
谢谢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