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nltimes.nl报道,在荷兰Nieuw-Vennep工作36年的一名59岁员工因带走一袋不可售的香肠被公司Gepo即时解雇,但法院最终判决此举过于严厉,裁定公司应赔偿他超过210,000欧元。据悉,该员工没有否认在五月初的那个周五未经支付便带走了一袋香肠,但他强调,过去员工一直被允许带走那些接近保质期的“剩余”香肠。根据其他员工的证词,这些香肠因距离保质期不足50天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售出,但仍然可以食用。工厂经常尝试新的生产方式,这些不可售但可食用的香肠通常会被放在生产大厅入口处供员工自行带走。多名员工证实,带走这些剩余香肠在公司已经是多年的惯例。一位员工表示,管理层很少亲自到生产车间,因此对实际的工作流程并不了解。当管理层在五月初的某个周五看到这名员工带香肠回家时,立即引用公司“零容忍盗窃”政策,解雇了该员工。法院认为,尽管公司的书面规定可能不同,但其他员工的证词显示,带走剩余香肠的行为长期被容忍。法院指出,鉴于公司没有向员工提供明确、透明的政策,不能认定该员工故意盗窃。此外,法院认为,Gepo公司在解雇时没有考虑到这名员工长期无瑕疵的工作记录,以及他在当前简历条件下重新就业的困难。法院因此裁定,公司需支付员工因不当解雇的赔偿金7,781欧元,加上因解雇不当的过渡支付52,619欧元,以及150,000欧元的收入损失赔偿金。最终,这起因香肠引发的劳动纠纷以公司被判赔偿员工高额赔偿金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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