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nos.nl报道,荷兰全国范围内的房东正在通过各种手段来绕开房屋积分制度(puntensysteem),以便能够收取更高的租金,据NOS调查报告显示。这一现象在尤其在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更为明显。 来源:nos.nl 在所谓的“团体合同(groepscontract)“中,所有的室友都会签署同一个合同。 通常,一个被称为“主租户(hoofdhuurder)“的人会负责将整个房租支付给房东,而其他室友则支付他们各自的部分给这名主租户。 有时候合同中只会有一个租户名字,这被称作“朋友合同(friends contract)”。 通过使用这种合同,房东能够将房间排除在非独立居住空间的积分制度之外。他们以独立住房的形式出租整栋房子,从而能收取更高的租金,并避免租户通过租赁委员会(Huurcommissie)来降低租金。 Huurteam Nederland的Johnny Hendriks表示:年轻的租户主要是因为这些团体合同而抱怨高租金。他们通常不知道自己到底签了什么,但由于别无选择,他们还是会租下这些房间。 来源:nos.nl 这种团体合同原本是为想要共同租房的朋友群或学生社团设计的。但NOS的调查显示,这种合同形式大多数情况下用于个体房间的出租。 由政府设立的积分制度规定了每个房间的最高租金,该制度为非独立居住空间提供了一个评分标准,包括面积和诸如拥有私人洗手池等设施。根据法律,房东必须遵守这一积分制度。如果他们不这么做,租户可以通过租赁委员会来审核租金。 然而,拥有团体合同的租户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为离开的房客支付租金,即使他们通常并不熟悉这个人。此外,当新的租户加入时,房东有时会将整体租金提高数百欧元。 在NOS的一项由2000多名学生参与的调查中,1/4的房间租户表示他们拥有一个涵盖整个房子的合同。在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半数填写调查的人表示他们有团体合同。 尽管租户确实在室友选择和房间分配方面有更多的控制权,但他们主要还是感受到了这种合同的缺点。对于房东是否应该遵守团体合同的条件,房地产律师Huib Hielkema表示感到遗憾。 即将卸任的住房部长De Jonge也认为积分制度需要进行调整。他今年推出了一个新系统,其中根据积分确定的最高房租将增加20%。9月12日,下议院将决定是否在新内阁成立之前就这一法律进行讨论。 来源:nos.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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