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美女小编 于 2018-10-1 15:50 编辑
这部法律的颁布,无疑是对很多小代购们的致命打击...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明年即将开启的新政,其实说穿了不过又是另一次加强管控,
海关依照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的标准进行验放。 如旅客携带的物品涉及海关总署2007年72号公告内的情况,
自贸区邮报指出,5000元或者8000元的个人携带物品限额,
此外,以下20种商品是不予免税: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也是在这样的代购大环境下,各种流言蜚语也是层出不穷...
是否真的会在2019年新政开启后,逐渐开始淡出我们生活的舞台呢? 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代购的路越走越难,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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