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我们领证啦!
去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参考了论坛里几篇帖子的信息,整个流程办得很顺利,所以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最新的大使馆结婚登记+公证+**攻略。我俩比较特殊的情况是一方持有香港特区护照,之前担心大使馆会不受理或者要求香港入境处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所以有事先发邮件和打电话去询问,得到的回复均是可以办理的。
大使馆结婚登记
- 地址:Willem Lodewijklaan 10, 2517 JT,可于海牙中央火车站搭乘Tram 16至Adriaan Goekooplaan站下车,步行5分钟便可到达大使馆。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办理结婚登记无须预约。
- 申请材料:1)双方护照、荷兰ID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办理公证,请携带2份复印件,大使馆内复印0.5欧一张);2)双方每人护照照片各2张(亲测荷兰或中国护照大小皆可,而且只收了1张);3)大二寸横板(5cm*3.5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2张(海牙唐人街牌坊下有一家叫Foto Americaine的照相馆,周一至周五8:30就开门了,可拍红底照,也可自带红底照让照相馆的人按照中国结婚证件照的模板打印,费用大概15欧);4)再婚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原件(或经国内**过的公证书),丧偶当事人应提交相关证明。
- 申办流程:到达大使馆后先取号,然后等叫号,前往柜台办理,在工作人员面前填写并签署《未婚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以及大使馆只办理结婚,不办理离婚。
- 结婚登记免收费用,立等可取。
大使馆公证+荷兰外交部**
1. 如需在居住地的市政厅更改婚姻状况,请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告知使馆工作人员,一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对婚姻关系进行公证。公证书当天不可取,要等4个工作日。取证时,只需其中一人携带收据前往,费用20欧(只能刷卡)。 2. 拿到大使馆出具的公证书后,前往位于海牙中央火车站附近的荷兰外交部领事司**处(地址:Bezuidenhoutseweg 67, 2594 AC;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30)申请**,其中一人前往即可,记得带上护照。11:30之前递交,立等可取,否则要等到第二个工作日9点后才能领取,费用10欧。
办完公证**手续后,便可携带护照到居住地市政厅变更婚姻状态。若至少一方没有荷兰国籍,则需要填写declaration,声明结婚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获取荷兰居留。
由于大使馆出具的公证书并不是对红本本逐字逐句的翻译,而是一张叫作Certificate of Marriage的A4纸大小文件,内容是certify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和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某年某月某日在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登记结婚,听说有些市政厅不认可这份文件,要求必须是国内公证处对红本本翻译+公证的格式,所以建议大家提前和当地市政厅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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