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之争令国内资本皆输 》 ——华夏时报,2017年5月18日 http://www.chinatimes.cc/article/67488.html
《……索赔1.2亿》 ——北京青年报,5月19日 http://www.chinanews.com/yl/2017/05-19/8228257.shtml
《……荷兰版权方:震惊愤怒》 ——新浪娱乐,5月20日 http://ent.sina.com.cn/z/y/2017-05-20/doc-ifyfkqiv6582232.shtml
《……版权争夺战》 ——第一财经,5月22日 http://www.yicai.com/news/5288774.html
这款好久不见,曾经火爆中国的节目就是《中国好声音》。
《好声音》的转椅模式是由荷兰Talpa公司原创,该节目被授权给全球各个国家,火爆全球。
▲ 英国好声音
▲ 美国好声音
随着节目在中国的热播,中国的电视台和制作方都获得了巨大的利润,随后每一季的《好声音》的版权费也同时水涨船高。
版权费从百万级别、千万级别,到6000万美元(约合4.1亿人民币)。 中国的节目制作方与荷兰的版权方没有达成协议,最后《中国好声音》的版权被另一家影视公司于2016年初买走。
失去版权的电视台和制作方于2016年7月6日发布声明,将《2016中国好声音》改名为《中国新歌声》,并于同年7月15日播出了一款“全新的自制节目”。 此前,相关商标评审委员会先后三次做出裁定,宣告了该电视台拥有的与“好声音”相关的27个商标全部无效。 2016年7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裁定,未经荷兰Talpa公司或其现在中国被许可方授权,不得播放名为《中国好声音》的不同节目。 不过,就在几天前,该电视台所属的广电集团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购得版权的影视公司,主张《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归其所有。
除了上面提到的裁决和判决,还有各方在北京、浙江的不同诉状、复议。
北京和浙江两地的法院如果给出不同的判决,版权之争还将继续下去,种种的可能性让这一争端又重现进入大众视野。
在这场版权大战中,荷兰Talpa公司可谓最大赢家,它早已将高额的版权费收入囊中,同时也从《好声音》的幕后走向前台,获得了更多的曝光。
而中国的各方可能都是输家。
因为到目前为止新购版权的影视公司所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至今未能与观众见面,其所支付的亿元版权费仍未收回。 对于电视台和制作方,面对“全新自制节目”,此前主要的冠名商也退出了赞助之列,面对节目形式的改变,也面临观众流失的挑战。
此前在娱乐圈,多见中国与日、韩的版权争议,如今在这场中国公司与欧洲公司的知识产权争端中,无论此次法院判决如何,再次提醒了从业者,尊重版权是综艺市场正当竞争的前提。
(荷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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