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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学撑起一片天空
陈夏红  

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中,有这样一种力量始终发挥着他们的积极作用。这就是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法学教师。在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就拥有350多名这样的法学教师,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有248人。他们在立法、司法、法学教育、法律普及和咨询等方面做出了诸多贡献。而其中有三位教授因在各自研究的领域建树颇丰而被世人所敬仰,他们是江平教授,陈光中教授,张晋藩教授。政法大学为表彰其所做出的成就,特授予他们“终身教授”的称号。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在国内外、境内外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不受限制,同时学校将尽可能为他们的教学、科研及相关的社会活动提供条件,并提高了他们的待遇。三位教授的教龄都45年以上,在他们的教学生涯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他们的学术之路。

 
江平:身正为师 学高为范
江平1930年生于大连,祖籍浙江宁波,1948年考取燕京大学新闻专业。北平解放后,他参加北平市团委筹委会的工作,后于1951年8月受国家选派,作为首批留苏学生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6年因成绩优异提前回国,并在同年执教于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1984年,江平担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1984年担任改名后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1988年—1990年担任校长。江平在80年代开始带民商法学的硕士生,1991年开始带民商法学的博士生,负责中国政法大学的民商法博士点。江平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津贴待遇的专家。

江平作为出色的法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在中国法学界乃至其他学界都有着极为广泛的影响。他在学术上的成就主要表现:对以罗马法为核心的民法基本价值精神的传播,对当时的中国进行价值启蒙;主持或参与了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国家赔偿法》、《证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合同法》,以及起草中的《民法典》等诸多商事法律的起草和制订工作。江平从事了变革时期法律学术的奠基工作,在不同时期都发挥着旗手的作用,被赞誉为“中国社会变革时代的一个智者,当代中国法学的精神引路人”。

  江平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法律教育的组织者。他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和校长期间,显示了非常优秀的教育组织才能。他的执校方针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在学校各种工作中,任何情况下都优先考虑“教学”。二是在处理学校和学生的关系中,视学生为学校的主人。江平在担任校长时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需要,尊重学生的合理意愿。三是在教育方针上,他确立民主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并进的原则。江先生指导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不计其数,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民商法专业的优秀人才。

  
陈光中:伏枥仍壮心 文章亦风流
陈光中1930年出生于浙江省永嘉县。195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即参与北京政法学院的筹建工作并任教。1983年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后被评为教授,并在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陈光中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现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诉讼法研究会会长。

  陈光中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奠基者。在学术领域,他对刑事诉讼价值观、刑事诉讼目的观、刑事诉讼结构观、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被告人权利保障与律师辩护、无罪推定、被害人的权利保障、证明问题、检察制度改革、外国法制和联合国人权准则等问题均有广泛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新时期以来,陈光中笔耕不辍,主持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六五”重点课题《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研究》和“八五”重点课题《中国诉讼制度研究》两个大项目,主持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共出版了专著、教科书21部,文章百余篇。

  教学科研之余,陈光中还广泛参与社会活动,自1984年第一届诉讼法学年会上当选为研究会的总干事(从第四届起改称会长)起,至今仍担任该职。作为学会领头人的陈光中教授在每次年会确定主题,把握研究方向等方面起了关键性作用。同时他也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刑事诉讼法学的海内外交流做出不懈努力。

  陈光中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法学家,同时也是一位诲人不倦的法学教育家。执教多年,迄今为止,在他直接指导下获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的就有21人,获硕士学位的13人。他的学生中,有的已成为法学教授、知名青年学者,有的已成为我国政法部门的重要骨干。

  
张晋藩:书中岁月因风去 笔下文章竟何如
张晋藩1930年出生于辽宁沈阳。1952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在北京师范大学清史研究所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83年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曾经任国务院第二届(1985年—1991年)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198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学的带头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中国法律史学会的专业顾问、中国法文化研究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张晋藩是我国著名的法律史专家。自1950年以来,一直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五十年来,他以渊博的专业学识、严谨的治学风格和孜孜以求的探索精神饮誉学界,在已发表的各类著作、论文内容涉及中国法制史通论、专论、断代史和部门法史(宪政史、民法史、刑法史、行政法史、诉讼法史、司法制度史等)以及比较法律史、法律文化史诸方面。尤其是历时二十年、由张晋藩教授发起并亲任总主编的《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五百万字),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法制史学科五十年来的研究成就,在中国法律史学的学科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中国法学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1984年,由张晋藩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学科,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张晋藩教授为新中国培养了第一批法学博士,至今已招收13届共54名博士生。

  张晋藩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国法律史论》、《中国宪法史略》(合著)、《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略》(合著)、《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合著)、《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史》第一卷,《法史鉴略》、《法律制度》等。主编《中国法制通史》以及多种法制史教材及专著,发表论文百余篇,一些专著已被译成英、日、韩等国文字出版。

  三位教授各自的经历不同,从事的研究领域不同,但相同的是他们都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法学教育倾注了全部的精力,他们是昌明法制的先驱,是教育育人的楷模,他们为法学撑起了一片天空。


稿件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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