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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女小编 于 2014-6-3 15:12 编辑

2014国务院侨办涉侨法律法规宣讲 精华整理(一)
保护华侨权益篇

       5月30日,国务院侨办、外交部、公安部华人联合组成的侨务政策法规宣讲团在荷兰召开座谈会,会上就相关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宣讲。根据本次宣讲的内容和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荷乐网进行了相关的整理,以便大家理解。

       近年来, 海外华侨华人数量激增,华侨华人与国内的联系更加紧密。根据对华侨华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国务院侨办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华侨权益的政策法规。

       目前关于华侨权益立法,在国家层面出台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顾名思义,是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本法中明确规定了归侨和侨眷的范围和概念: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其中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本法对归侨、侨眷的财产权、包括教育、通讯、出入境等在内的人身权,以及政治权利做出了规定和保护。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则是针对权益保护法中提到的相关内容及实践中需要的证明程序、操作流程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注意!!
1. 只有持有中国护照,即拥有中国国籍、但是定居于国外的人士称为“华侨”,华侨保留了中国国籍,因此依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2. 如果已经更换为他国国籍,则为“外籍华人”,不属于本法的保护范围!此外,外籍华人除了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还包括其外国籍后裔,或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3. 华侨不包括因公在外工作者等其它职业的人,留学生,对外援建工作人员等。根据法律规定,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在201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华侨有两个较重要的法律规定:
1. 华侨回国定居受理部门有原公安部门调整为侨务部门;
       根据法律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
A. 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
       也可以:
B.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另外,本法对申请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也进行了规范,但是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区市自行制定。
2. 对华侨在国内办理事务以护照证明身份做了规定。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本法主要是为了鼓励和规范捐赠行为,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其中关于华侨向境内的捐赠也做出了规定。
       华侨向中国境内进行公益捐赠,除了要符合本法中关于境外捐赠的规定外,同时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华侨向境内捐赠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为捐赠人实施捐赠项目提供帮助。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参与对华侨向境内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

       除了国家级的立法外,关于华侨权益的保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都有地方立法权,他们对华侨在国内的财产、捐赠、社会保障等各方面都有规定。例如,2006年制定的《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对华侨在国内的财产、捐赠、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权益都有规定。目前,广东省正在起草《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已列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广东省政府2014年立法预备项目。此外,福建、四川制定有保护华侨投资权益的地方性法规,福建、广东、浙江、海南等十多个省区市都有华侨捐赠权益的地方性立法。

       因此,涉及地方性的具体细则,例如各地具体的申请即操作流程,可以前往各地方侨办网站或前往有关部门查询。

       此外,国务院侨办近年来也在联合或者推动有关部分制定的保护华侨华人权益的政策。

1. 华侨子女教育
- 国务院联合教育部出台政策,规定华侨子女在其国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 华侨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可以参加全国“联招”和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招”考试。

2.社会保险
- 在国内工作的华侨可以参加社会保险,以本人有效护照等证明材料办理参保手续;
- 2011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包括外籍华人在内的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期间,也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3.侨商投资权益
       国务院侨办通过开展“维护侨商投资权益行动年”活动、强化投资协调职能等多种手段,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涉侨经济案件。

4. 华侨捐赠权益
       国务院侨办联合外交部、民政部制定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对华侨华人捐赠者实行“自觉自愿”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华侨华人捐赠款物的监管,保护好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5. 引进海外侨胞人才
       国务院侨办积极参与制定有关引进包括华侨华人在内的海外人才的引进政策,协同人事部、教育部等十六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华工作、生活、出入境及居留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参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本帖内容主要来自国务院侨办宣讲内容、官方网站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有误差以法律原文规定为准)
(本内容由荷乐网独家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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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57j + 1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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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7

Hakkk  高级海盗  2014-6-3 16: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持有中国护照,即拥有中国国籍、但是定居于国外的人士称为“华侨”

啥叫定居呢?
leftleaves  海贼王  2014-6-3 21: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说了半天没看到有何“保护”,倒是看到了不少部门的名字和繁琐的行政程序。
Crescent  管理员  2014-6-4 08: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帖最后由 Crescent 于 2014-6-19 16:29 编辑
Hakkk 发表于 2014-6-3 16:26
持有中国护照,即拥有中国国籍、但是定居于国外的人士称为“华侨”

啥叫定居呢? ...

百度了一下,

0.png
突然爱上蓝调  高级海盗  2014-6-5 11: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帖最后由 突然爱上蓝调 于 2014-6-5 11:42 编辑

文字游戏, 就是所有国家公务外派人员由于吃皇粮, 学生由于吃中国父母粮,不属于华侨。 还有短暂旅居人士,默认为经济原因由国内支撑,也不属于华侨。

只有长期定居国外拥有外国永久身份,多数分析那么经济来源于国外的,享有华侨身份。。。。。 其中佼佼者会捐赠财产和返乡。
267145246@qq.co  见习海盗  2014-6-19 15: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Crescent 发表于 2014-6-4 08:25
百度了一下,
华侨是指旅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旅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 ...

两年内累计不少于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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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F005  高级海盗  2014-6-19 16: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顶!
Crescent  管理员  2014-6-19 16: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267145246@qq.co 发表于 2014-6-19 15:55
两年内累计不少于30个月的

是我打错了~重新放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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