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商业方法”(methods Of doing business),是指为处理或解决商业经济活动或事务而籍由人类心智创造的方法或规则。而此种“创造”的类型是否能授予专利,在业界一直争议不断。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介绍说,尽管美国专利局已对此类发明专利实施授权,但我国在商业方法授权方面极为谨慎,至今尚无先例。
在美国,与网络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数量,从1991年的2项、1998年125项,至1999年攀升到200多项。其中比较有名的就包括花旗银行所拥有的电子货币系统(Electronic Monetary System)、开放式电子商务信息代理人机制(Trusted Agents for Open Electronic Commerce)、美食网的在线订购系统(Internet OnlinesgroupsMethod and Apparatu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