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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的公证,荷兰驻中国大使馆说:需要两个文件,一个是民政局开的婚姻状况证明,另一个是公安局开的户籍证明。民政局的已经办好,公安局的户籍证明遇到问题,开出来的上面注了一行字仅限国内使用,港澳台除外。标了这行字后,公证处就不给公证了,说是不给在国外的人使用。大家遇到这个问题么,怎样解决的?求助,谢谢。

精彩评论1

hzuk  高级海盗  2013-7-9 22: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牡丹江
没有人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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