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乐网下载手机App | 客服热线:0031(0)104133904
我国正式试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张晓松)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日前在国家重点企业正式试行。有关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向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又迈进了一步,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的大战场中日趋成熟。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黄淑和今天表示,尽快在国家重点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高层管理,是中国企业适应入世需要、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所必须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次试点的目标包括,经过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试点企业中实现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到位,法律顾问机构到位,总法律顾问职责到位;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健全;企业依法办事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外成功企业的通行作法。目前,全国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数达到9万,并有2.3万人获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为正式试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奠定了基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于此网站上的Cookie

我们使用 Cookie 来个性化和改善您在我们网站上的使用体验,了解您如何使用本网站和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广告或咨询。 如果您继续使用我们的网站,即代表您同意我们使用 Cookie政策。 请访问我们Cookie条款隐私条款,了解最新内容。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