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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谈一处房子,卖方要求购房意向和正式的购房合同都需要公正,而且还指定了公正处。不知道这样合理吗?公正处不是应该由买方指定么?
有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

精彩评论2

miffy  海贼王  2012-9-4 09: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拍卖的房子貌似就是指定的,别的普通渠道买卖应该不由卖方规定,因为这费用是买方出。只要符合银行贷款需求的公证处都应该可以。
我是小R  四海霸王  2012-9-4 10: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miffy 发表于 2012-9-4 09:04
拍卖的房子貌似就是指定的,别的普通渠道买卖应该不由卖方规定,因为这费用是买方出。只要符合银行贷款需求 ...

哦,原来是这样.这房子还真是拍卖的,那就明白了.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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