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乐网下载手机App | 客服热线:0031(0)104133904
中国人事部印发《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
  为适应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发展需要,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发挥
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事部印发《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
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人民币。
   (3)项目启动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民币。
   (4)为国服务活动资助,额度视项目情况确定。
   (5)小额资助,额度视项目情况确定。
□ 摘自《神州学人周刊》第423期 

精彩评论4

sailing  海贼王  2002-7-1 16: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服务机构一览
    北京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地 址:东城区台基厂3条3号
     联系电话:65245084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
     地 址: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电话:85222706、85222757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资处
     地 址: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联系电话:65236688转外资处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外经办
     联系电话:68915714
    北京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
     地 址: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联系电话:63469955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企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68915148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发展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
     联系电话:64871774转2240
    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 址: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33号楼3层
     联系电话:62399226、62399227
    北京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劳动人民文化宫内
     联系电话:65133372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研究所
     地 址:朝阳区安苑东里1区12号
     联系电话:64985257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质量技术管理所
     联系电话:68915225
    北京市留学人员海淀创业园
     地 址:海淀区上地东路32号
     联系电话:62984765、62984766
    北京市留学人员大兴创业园
     地 址:北京黄村卫星城康庄路口东
     联系电话:69243300、69242995
    北京市留学人员空港创业园
     地 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西侧一公里
     联系电话:64569394
□ 摘自《神州学人周刊》第423期 
sailing  海贼王  2002-7-1 16: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有何规定
  我们从贵报上获悉,国家人事部出台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
作的意见》,这是国家有组织、有计划地吸引、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
的有力措施,我们海外学子都为之欢欣鼓舞。我们很想了解有关政策的具体规定,
并想知道各省市是否有相应的政策。我们恳请贵报通过有关部门了解一下,并在报
上予以答复。
  谢谢!
  海外的读者
  读者朋友们:
  你们好!
  来信收悉。根据信中提出的要求,我们同国家人事部有关部门取得了联系。据
了解,国家人事部出台的有关留学人员政策的文件,可在《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
中看到。
  《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www.chinatalents.gov.c
n)是面向海内外、以方便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为特色,集信息采集、处
理、发布、服务为一体的、公益性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为了方便读者查阅,我们
将该信息网中有关留学人员的各类政策与法规的目录摘登如下:
  一、国家人事部制定的政策和法规:
  ⒈“九五”期间人事系统留学人员工作规划
  ⒉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办法
  ⒊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办法
  ⒋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⒌关于进一步争取优秀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通知
  ⒍人事部关于重点资助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科技活动的通知
  ⒎人事部关于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有关政策
  ⒏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
  ⒐关于申报二○○○年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有关事宜
  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
  二、教育部等各部委制定的政策和法规:
  ⒈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暂行规定
  ⒉教育部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专项经费实施办法
  ⒊教育部全面实施“春晖计划”支持在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
  ⒋煤炭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基金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⒌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才专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
管理办法》的通知
  ⒍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三、各省、自治区、市制定的政策和法规。
□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sailing  海贼王  2002-7-1 16: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留学人员如何联系回国工作?
  欲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若需联系国内工作单位,有以下途径:
  查阅留学人才技术信息互联网
  1、按照网上所发布的“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目表”内容填好后,邮寄或以E
-mail方式发给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即可加入“留学人才、技术、项目供需信
息网络系统”,并得到国内有关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和办理回国工作派遣、落户手
续。
  2、办理派遣、落户手续需出具以下材料:
    ⒈本人护照;
    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⒊国外学位证书或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凡进修者需出示国内大学本科以
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⒋国内用人单位的接收函;
    ⒌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的公函或已离职的公函

    ⒍如跨省、市调整的需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出具在原地已注销户口的
证明;
    ⒎随迁的博士配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配偶关系证明;
    ⒏随迁子女需出示子女关系证明,如系出国探亲子女需出示原地注销户口
证明;
    ⒐填妥“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Ш)
  与国内有关留学服务中心联系: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邮编:100083
  电话:2027148 传真:2027147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淮海中路1412弄13号甲,邮编:200031 电话:47
17603
  中国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邮编:266
071
  电话:0532-5912070;传真:0532-5917081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江苏分中心、江苏省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江苏省人才市
场国际人才流动服务部
  地址:江苏南京新模范马路92号, 邮编:210003 电话:3440
72 344101
  中国烟台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地址:烟台市毓璜顶西路15号,
  电话:242393 242245 传真:0535-24180
  海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省政府办公大楼617

  邮编:570004 电话:(0898)5342291 5338331
  直接与你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所在省市的人事部门联系,待国内单位接收和
本人回国后,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办理派遣及落户等手续。向使馆教育处咨询

□ 摘自《神州学人周刊》第427期 
sailing  海贼王  2002-7-1 17: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怎样计算工龄
  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
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
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
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派留学人员,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
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工职,
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3、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工职
一年。
  4、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
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
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5、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
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 摘自《神州学人周刊》第418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于此网站上的Cookie

我们使用 Cookie 来个性化和改善您在我们网站上的使用体验,了解您如何使用本网站和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广告或咨询。 如果您继续使用我们的网站,即代表您同意我们使用 Cookie政策。 请访问我们Cookie条款隐私条款,了解最新内容。

接受